一、基本情况。2017年2月13日,益阳市赫山区劳动监察局接到湖南麓风堂传媒有限公司6名员工投诉拖欠工资金额共计314300元。赫山区劳动监察局立案调查后,于2017年3月17日向该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益赫人社监字[2017]5号),现在该案件正处于6个月的行政复议期间(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期6个月),复议期满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回复意见:1、劳动者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赫山区劳动监察局在6人投诉之日就已立案处理,现已完成了调查取证、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等法定程序,行政复议期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处理完全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劳动监察部门正是在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失职问题。2、劳动者反映讨薪时间长,要求司法程序快一点的问题。这关系到案件的侦办、调查取证、被投诉申请复议权利、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等法定程序,这些程序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时限要求(除非立法修改),不能按个人意愿办事,只能依法作为。3、劳动者反映该企业法院已经有好几个官司,一直都没有执行,法人有“老赖”行为。劳动者说的另外几个官司不在劳动监察部门受案范围,我局既未受理、更不知情,因此无法就这几个官司发表意见;至于这另外几个官司的强制执行情况与本案无关,只有当事人才有向人民法院了解执行情况的知情权,劳动监察部门无法答复。
在该案后续处理中,我局会持续关注,并督促赫山劳动监察局依法尽快办理。同时,请贵栏目帮助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工作,引导他(她)们合理诉求,依法维权。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