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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一法院342字裁定书现8处错别字 官方:不便透露
2017-11-09 11:39:37 来源:华夏早报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执行裁定书错别字连篇,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址均出现错别字。

      华夏早报湖南永州讯(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近日,有网友曝料,称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执行裁定书错别字连篇,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址均出现错别字。

​       这份执行裁定书是由东安县人民法院2017年4月14日裁定的,编号为(2016)湘1122执678号。记者在这份裁定书上看到,被执行人彭志杰和严洁的住址被错写为东这县,彭志杰的性别被错写为吕。

​       在整份执行裁定书中,对被执行人的名字表述均不相同。被执行人之一严洁,在执行裁定书后面的行文中,被错写成“被执行人彭志杰、严杰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严洁的名字错写成严杰。

​       记者随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了该份执行裁定书,这份裁定书发布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标题为《刘发斌与彭志洁、严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标题中被执行人彭志杰的名字被错写为彭志洁。

​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发现,这份执行裁定书仅有短短的342个字,就出现8处错别字,加上标题中的错别字,一共是9处。

​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一份名为《刘发斌与彭志杰、严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上述执行裁定书就是对该判决书的执行。在该份判决书中,记者发现,彭志杰、严洁是夫妻关系。

​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随即联系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上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是由各级法院自行上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       记者与东安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该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其不清楚此情况,希望记者向该院执行局了解情况。随后,记者联系上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李姓局长,他先称应该不存在此类情况,当得知记者已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属实后,其称,目前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错别字连篇的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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