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切实创新监管方式、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改进税收执法、统筹升级信息系统5方面提出了30项改革措施,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了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报送等改革任务。
在税收征管方面,《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实名办税,通过首次办税一次性采集企业相关人员的真实身份等信息,将其纳入信用管理,并与企业的信用挂钩。同时,以推行办税实名制为契机,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评价。
在纳税服务方面,《意见》提出为新办企业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意见》特别明确,在税务总局层面编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省局层面编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税务总局要求,从现在起到2018年10月底前, 税务部门要按计划分批推出具体改革措施和相关配套文件。
又电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外发布《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明确4类15项涉税事项在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全国通办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涉税事项采取“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方式办理。4类涉税事项分别是涉税信息报告类、申报纳税办理类、优惠备案办理类和证明办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