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解等33人原为某公司的员工,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粉尘、噪音)的一线生产工人,工作时间长的已经20余年,短的也有七八年,其中部分劳动者被诊断为尘肺待排。
“公司为了甩包袱,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强迫我们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们拒绝后,公司竟然停了我们的工作。”讲起自己曾经的遭遇,老解仍然非常愤慨。
失去了住处和生活来源,怎么办?老解等人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求助。“经过证据材料收集、申请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和调解,最终公司进行了赔偿。”代理律师王佳介绍,维权经过很曲折,不过劳动者最终打赢了官司,拿到了305万元的赔偿款!
法律援助,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因劳动关系请求赔偿等劳动保障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主张侵权赔偿事项等,都与民生紧密相关,老百姓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法律援助事项方面,范围进一步得到了扩充。
付不起律师费,也能打得了官司。记者了解到,目前,20多个省份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保标准的2倍,更多付不起律师费的人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一些地方还开通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网上申请,在线就能获得法律帮助,当事人免受奔波之苦。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不断拓宽申请渠道,在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的地区设立流动工作站巡回受案,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困难群众触手可及。
法律援助工作,让困难群众有了更多法治获得感。“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3000多个,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1.4万余人。”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万余件,受援群众超过557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800万人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