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今年47岁。2014年初,他乘坐一辆装载木板的小货车前往位于纽约市皇后区的一家餐馆进行装修工作。由于前一天下过大雪,该餐馆前的人行道上堆有不少积雪,并可以见到清扫过的迹象。
郑先生下车后,跨过人行道边缘的雪堆继续前行,却不料一脚踩在地上的薄冰上,重重滑倒,膝盖着地。送医救治后,郑先生被诊断为右膝盖严重骨折,动手术植入钢钉,痊愈后,也将无法长时间站立和蹲下。
在要求工伤赔偿外,郑先生还向餐馆业主和房东提出了意外伤害的赔偿。上周,经过三年多的法律过程,该案达成和解,郑先生最终获得50万元赔偿。
郑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类似的冰雪天滑倒案件在纽约州存在责任对错认定方面的难点。就本案而言,郑先生可以指责对方疏忽,没有妥善清理人行道,形成表面薄冰造成滑倒;被告也可能声称郑先生不够谨慎,或是没有选择最佳停车地点下车等。
“通常对原告方面很难达到一个很高的百分比,通常来说,双方的对错是一半一半,一般来讲对原告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对方提出50万的和解,我们认为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