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时间没有接触正常社会,在被送到蚌埠救助管理站时,妞妞一度精神崩溃。2017年6月2日,经救助站申请,安徽蚌埠蚌山区人民法院裁决,剥夺妞妞亲生父母的监护权。
据蚌埠蚌山区法院的判决书,法院认定妞妞“长期在外,居无定所,长期从事盗窃行为”,其父母明知妞妞被带着从事“盗窃而持默认或放任态度”,剥夺妞妞父母的监护资格,指定妞妞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
至此,我国首例由民政机构提起的异地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落下帷幕。
“老成”的小女孩
大人掩护 她进休息室行窃
蚌埠警方最初注意到妞妞,是在2016年6月20日。当天,蚌埠市丰源大药房兴中路店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2017年6月10日,涉事药店的刘姓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6年6月20日下午5时许,“小孩偷走了3000多元现金。”
她回忆,事发时店里还有另外两名员工和一位顾客,“三个中年妇女带着小女孩进来了,他们分别咨询不同的药,就这样闲聊了大概有10分钟。”
“当时没感觉有啥异常,6点过,员工去买晚饭,才发现钱被偷了。”该工作人员说,他们随即查看店内的监控,“就是那三个中年妇女给她打的掩护,小女孩潜入到员工休息室当中,把钱拿走了。”
刘姓工作人员说,小女孩足足在休息室待了三分钟,“小姑娘只拿大钱,小钱留下。”
蚌埠公安禹会分局重案队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警方通过联系租车公司追踪GPS信号,将三位妇女、司机及小女孩一并抓获。
随后,刘姓工作人员被警方请去指认嫌疑人,“小孩子见到我时相当镇定,看起来很老成,一句话也不说。”这是她对妞妞的第一印象。
她不知道的是,这是妞妞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时常要面对的场景。
被出租的小女孩
“成本低” 随孕妇“妈妈”作案
为方便行窃和逃避相关部门的打击,在被出租的两年间,妞妞喊其中一个人“妈妈”,蚌埠警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带领妞妞的三位妇女都是孕妇,被妞妞喊为妈妈的何展莲,经DNA比对,“她与妞妞并无血缘关系。”
这些人利用“孕妇和儿童属弱势群体,不易被人重视和提防”的特点进行犯罪,警方介绍,这种模式犯罪成本很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孕妇和儿童在被抓获后不能被采取强制措施,即使判刑一般也都适用缓刑或是监外服刑。”
根据对嫌疑人、妞妞亲生父母的讯问以及从妞妞老家湖南道县了解到的情况,警方发现,妞妞是被亲生父母“出租”给何展莲的。
随后,为了让妞妞尽快恢复正常并回归社会,在被解救后,蚌埠市救助管理站收留了她。同时,为了保障妞妞能够健康成长,在她恢复正常后,救助站向蚌埠当地法院提交了申请,剥夺妞妞父母的监护权。
被解救后的小女孩
心理状态 与婴幼儿相当
据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回忆,去年6月在妞妞刚被送到救助站时,因长期远离父母,跟随陌生人行窃、行骗,妞妞的心理出现了严重退化,救助站心理咨询师陈雯雯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经评测,妞妞的心理状态只相当于婴幼儿水平。
同时,妞妞对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产生了严重的阻抗心理。前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门建林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妞妞刚来救助站前一个礼拜都没下床,上厕所什么的都需要专人去抱,吃饭也要喂,“后来才知道,她这么做是为了尽快离开福利院。”
为了使妞妞更多地接触正常社会,2016年9月,妞妞被救助站送往怀远县的一所小学就读。陈雯雯介绍,刚到学校时,妞妞不与同学接近,还经常偷同学的东西。
经过几个月的集体生活,妞妞逐步恢复正常,开始融入集体。今年3月,门建林离职,这也是他在离职前过问的最后一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事情。他表示,未来还会关注妞妞的成长,“她最近很不错,期中考试考了双百。”
6月2日,在法院判决后,妞妞当晚便跟随爷爷回到了湖南道县大莲塘村的老家。据了解,判决时,妞妞的父母并未出席。(文中妞妞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