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缴费,又不是来领钱,怎么还要有委托公证?”9月11日,在西安市雁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多位来办理代缴养老保险业务的市民被工作人员拒绝后,表示很不理解。
87岁的李老先生在缴纳养老保险时被出示公证书的要求难住了。他说,儿子50多岁了,在南京工作,委托自己代缴十几年了。去年缴费时,要求提供本人手写签字并经社区盖章的委托证明。今年要求必须出具委托公证。“我是来代缴费又不是来领钱,这样的规定太不人性化了!”窗口工作人员说,今年禁止委托他人缴费,如果必须要代办,可以由参保者本人在所在地公证机构就委托内容办理一个委托公证,然后才能代缴。如果人在国外,可以到所在国大使馆办理公证,然后寄回来。办一次公证,可用几年。前来办理业务的不少市民认为,如此规定增加了办事环节,也增加了办事的时间和金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