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嘲:我更像一介“武夫”
2017-11-17 14:39:22 来源:华夏早报网
文/谭 文 革
我的名字中有个“文”字,当然希望自己有点文化,后来我确实读了几句书。过去十年来,屡有文字见诸于报纸或刊物,尤其是今年三月,我开通微信以来,以两至三天发一篇的频率在朋友圈和微信群转发自己发表了的文章。
虽然文章质量还不怎么高,但数量确实不少,至今,我积累的文字已有了近100万,因而在朋友圈和微信群中形成了一个印象——文革同志己是一个文人,曾经也有好几位我非常钦佩的德高望重的大领导,调侃我是才子。人贵自知,对文人和才子的美称,我是不敢接受的。我心里明白,自己其实就是一介“武夫”,至少曾经确实是。
有一个很久以前的执行故事,其实我早已忘记了,前不久,法院的一位资深人民陪审员在闲聊时向我谈起。那还是1993年,我当时在斗笠山法庭工作,一次我和同事们带队去乡下搞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儿子年轻气盛,口出狂言,阻碍执行。那时我也年轻,二十五六岁的样子,浑身是劲,俯卧撑一次可做150个,单手可举100余斤。我当然有底气,即上前制止并警告他,他竟敢骂人,并向我指指点点,嚣张已极,就在那一瞬间,我果断的出手了,一记响亮的耳光重重的抽过去,他竟然转了一圈才倒地。当然,耳光响过之后,一切归于平静,案件也顺利执结了。
1991年至1994年,我在斗笠山法庭工作了四年,我的右手是很有劲的,当时的执法环境也比较宽松。对刁蛮的当事人或暴力抗法者,如不听警告,我常用“一招制敌”予以擒拿或直接送上一次耳光的事,是偶尔有的。
1995年,我开始任城区法庭庭长,法庭庭长必须独挡一面,尤其是案件执行的任务重,我总是亲自带队,亲自抓人,越是刁蛮的被执行人,我越是不放过,越是要制服。任庭长七年,我亲自抓获的人近800人,送进拘留所的有350余人。
曾有一次惊心动魄的执行战斗,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那种危险场面也许只有警匪片中才能看到。2000年的7月30日的晚上,我带领蓝田法庭十三名干警,其中两名法警各带手枪一支,前往伏口镇石陶片区执行拘留,被执行人是当时的涉黑人物,有雄厚的经济实力,长年雇佣四名保镖,并非法持有数支手枪。
在抓获他的危险一刻,我置生死于度外,第一个冲上前去,正面拦腰抱住他,其他干警一拥而上将他制服,戴上了手铐并押上警车。但后来,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东风卡车在207国道疯狂追撞法院警车及涟源当时的黑社会老大组织三、四百人对我们围追堵截的严重暴力抗法事件。我临危不惧,沉着冷静,指挥干警们鸣枪示警,斗智斗勇,在没有得到任何支援的情况下,我们凭自己的力量,一身正气,昭显法威,将黑社会成员彻底震慑住,将暴力抗法行为果断处制,危险完全化解。
我们将围观人员顺利疏散,将追撞的卡车予以扣押,将涉黑的被执行人带至了法院。回到法院时,我看了一下大厅墙上的挂钟,时针刚好指向凌晨2:30。后来,卡车司机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七年,涉黑的被执行人受到法律制裁,犯罪工具卡车依法收缴上交国库。
再后来,即2001年4月19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对该涉黑犯罪团伙予以立案查处。此后不久,该团伙彻底覆灭,枪毙一人,其余均得到法律严惩。
这个执行案例及其新闻上了当时的《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和《湖南卫视》,最高法院此后多次引用该案例。
2002年初,我开始分管执行及民事审判等工作。在我负责指挥的强制执行中,比之同样危险,甚至更加惊心动魄的执行案例又发生了两起:一起是2009年,面对刀具、棍棒、石灰、大桶粪便和可能存在的雷管炸药等,我率领法院的勇士们爬上近30米高的铁塔,将三名暴力抗法者成功抓获;二是2014年,当面对三瓶液化气、一瓶煤气、一大桶汽油、八个汽油炸弹和一个打火机时,我带领法院十余名勇士以雷霆之势,撞开房门,冲进房内,飞夺打火机,控制人员,迅速移出危险爆炸物品,在生死一秒间,将惊天的危险予以化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时,我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我也不禁自嘲,我这样性格刚强、英勇无畏、猛打猛冲的人,真的像文人吗?也许有点像,但我更像一介武夫吧,何况,我现在还能单臂举起80斤的杠铃,一口气可做近100个俯卧撑,持续还可游泳6000米呢。
如果由我选择,我还是更喜爱“武夫”这一称呼,因为勇者不惧,勇者无畏,勇,是大丈夫的笫一美德。当然,说到文化嘛,我确实有一点,毕竟已发表了近百万文字,出版的书也有一两本了,至于“四书五经”等国学,我很喜爱,也读了一点。
需要再自嘲一下的是,在黑恶势力、抗法分子面前,我就是“武夫”,而面对群众时,我还是像文人的,热心,温和,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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