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人生】我到斗笠山法庭工作的第一天
2017-11-30 20:54:09 来源:华夏早报网
文/谭 文 革
1991年3月5日,我正式调斗笠山法庭工作。当天去报道上班的情景,我依然记得,院里给我派了一辆车,金石法庭邓老庭长和同事老肖热情欢送了我,并为我搬运简单的行李,乡司法员老谢是我的好友,他执意要送我去斗笠山,我很高兴,没有拒绝。
到达斗笠山时,肖庭长和新同事仪凡兄已在门口热情迎接,住房已为我准备好,是镇建安公司食堂二楼的一间,虽然不大,但干净整洁,走廊有水龙头,用水方便。房间没有洗手间,上洗手间要去旁边的另一栋楼,但有弊就有利,一楼就是食堂,吃饭还是很方便的。
当天的欢迎午宴是在镇上一家小饭店进行的,除法庭三位、送我的老谢和小车司机外,还有镇里分管政法工作的梁副书记和司法所的几位同志。席上备了一些米酒,菜点了不少,比较丰盛,气氛热烈,酒很香醇。我从边远农村法庭调到交通便利的经济重镇所在的法庭,心情特别好,因而酒喝了不少。还好,因为那时很年轻,还消受得起,中午总算没有喝醉。
下午,法庭开会。肖庭长给了我一片办公室钥匙,并拉开柜子的门,指着堆积如山的卷宗说:“这些都是未开庭的案件,小谭,你就到这里随便拿案件办,尽量多办案,办好案。”我回答的只有一个字——“好”。我翻了翻案卷,有些是新立的,有些立案有几年了,还未动过,卷面都有点陈旧了。至于案由,其种类很多,但还是以赔偿纠纷、相邻纠纷、婚姻家庭和债务纠纷等为主。我初略估计,当时的未结案件大约有一百多件。
开完会后,我并未离开办公室,而是继续清理案件。我把所有未结案件分成五类,即:赔偿、相邻关系、离婚、债务和其它,将同类案件归口放置一起,以便于管理。我在院校时学的就是法律,此前在金石法庭和执行庭时办结了不少案件,能够独立办案,算是“熟练工”了,办案乃家常便饭。我当时还只有二十出头,精力充沛、风华正茂,正是喜爱做事的年龄。于是,我从五类案件中随机拿了部分卷宗,大约有四五十件吧,总之超过了总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庭长当天并未给我分配具体办案任务,我主动和自愿地承担了全庭部分案件的经办。
下午紧接着,我开始对自己经手的案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自己保管。之后,又花了一个多小时将四五十个案卷阅了一遍,我感觉大部分案件还是比较简单的,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基本确凿,应该容易处理,至少易于下判。但有部分案件,似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矛盾复杂,争议较大,明显属于棘手、疑难的案件。
于是,我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又作了分类,相对简单的案件放一起,对这些案件,我准备集中一段时间下乡调查取证、送开庭传票、调解、开庭,之后再裁定或调解或判决结案。我只对部分棘手、疑难、复杂的案件认真做了阅卷笔录。
下午将近六点,镇建安公司食堂快要开餐了,我正准备离开办公室,同事仪凡兄来了,他真诚的邀请我去其家吃晚饭,我知道此时推辞是不妥的,也不必要,于是爽快答应了。
仪凡兄虽比我只大一岁,但当时已成家,其夫人炒得一手好菜,餐桌上备了美酒,主人够客气、热情的了。“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仪凡兄的热情感染了我,我不禁开怀畅饮起来,不觉中半斤酒已下肚了。席间,我们聊到了诗书,谈到了围棋。
见我说会下围棋,仪凡兄兴奋起来,立即起身拿出了一副围棋。吃过饭后,我们就急切地摆开棋局对弈起来,那时,我的棋艺相对稍高点,所以我连续赢了两三盘。然而,仪凡兄不服输,屡败屡战,越战越勇,最后一局,他赢了,还是中盘大胜。他非常高兴,哼起了小曲。
意犹未尽,仪凡兄还想与我继续“战斗”,我看时间已晚,于是起身告辞。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推开窗门,天上有轮明亮的弯月,银色的月光斜泄进来,照亮了我的书台,照亮了我的床前。这一刻,我想起了李白的《静夜思》,举头望明月,低头思起故乡来。
上床睡觉,我辗转良久才入梦乡,那晚如果做了美梦,我想梦里一定会有:案卷、美酒、诗书、友人、同事,还有围棋,还有远方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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