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战友】忆一位好党员好同志
2017-12-25 22:14:41 来源:华夏早报网
新生同志是一位值得怀念的好同志,我们不能那么快地忘记他。
文/谭 文 革
有一位好党员、好同志,他离开我们已经一年多了,但我和同志们还无法忘记,每当谈到那时的执行往事时,还偶尔讲起他、忆起他,他就是涟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吴新生同志。
我与新生同志最先的直接共事是从1995年2月开始的,当时我从斗笠山法庭提拔到石马山法庭负责,新生同志也从原毛坪法庭调来,加上另一名同志,全庭当时共有三名法官。新生当时是审判员,也是我的得力助手。
我当时还只有二十七岁,工作热情高,干劲大,冲劲足,但社会经验不丰富,人生阅历不够。新生同志年纪比我大好几岁,他没有以老资格自居,没有轻视年轻同志,而是全力配合我的工作,主动服从我的领导。他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办案实践刚好弥补了我的不足。
我在石马山法庭任庭长五年,新生同志与我共同战斗了将近4年,我们的共事、配合和合作是非常愉快的,没产生过任何意见和隔阂,新生同志始终很尊重我。该主动作为的,他主动作为,该请示汇报的,他请示汇报,该自己担当的,他认真负责担当,处处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品格和作风。
他的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但他的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是调解案件的水平很高,既耐心细致,又软硬兼施,很多难疑案件都被他突破下来,不仅法律效果好,而且社会效果也好。他的案件调解率几乎年年是全庭第一,在全院也经常名列前茅。
他的这一长处,正是我需要加强的地方,于是我虚心的认真的向他学习,触类旁通,我受益匪浅。后来,我的案件调解率也大幅上升,全庭结案数、调解率、结案率也大幅上升,我负责的石马山法庭年年被评全院先进单位和娄底法院系统优秀人民法庭。我先后两次在娄底法院民事审判暨人民法庭工作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1998年下半年,新生同志调院机关执行庭,对石马山法庭的工作仍很支持,经常来法庭配合执行工作,有时他也把一些生效案件直接带去了执行庭。这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庭的执行工作压力。
2002年正月初八以后,我以党组成员、副院长的身份分管全院执行工作,新生同志早已是执行局副局长。当时执行局力量足,最多时配备了正式干警二十一人,从局长以下全局分为两个大组,每个大组下面又分两个小组。
我当时明确新生同志为大组长,他平时要领导管理近10人,队伍是够大的,尤其是每个大组每年要执结七八百个案子,任务是很重的。但新生同志有年轻人的心态,工作热情高,工作劲头大,认真负责,扎扎实实,他带的大组年年任务都完成得好,队伍也没出什么问题,这是实实在在的成绩,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后来因工作需要,新生同志任执行局支部书记,仍兼副局长,他分管党建工作和干警政治思想工作。他的工作是高度负责的,得到了全局党员、干警的一致肯定。他对局长的全盘工作也非常配合。
新生同志的调解能力强,因而其经办的执行案件和解率很高,几乎每年名列全院第一。有一年,全院要向上级法院上报两名调解能手,其中一人就是新生同志。
新生同志做执行和解工作时,不是一味和湿泥,不是毫无原则,而是刚柔相济。当思想工作无法解决问题时,他会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也就是说,该出手时他出会出手,只是他的思想工作做得更多、更细、更到位,因而,其他执行法官每年要拘留三四十人,但他往往只有一半。
有三个经典的执行案例,我是永远记得的。我都参与指挥了,新生同志也都立下了汗马功劳。
第一个是2008年的一个系列执行案,申请执行人共有56人,也就是说,共有56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虽然只有不到200万元,但被执行人王某濒临破产,当时,王某还因案件以外的其它事,多次拿汽油去市里威胁相关主要领导。这是一个烫手的山芋,谁愿意接呢?对这一系列执行案,执行法官们都不愿接手,而众多申请人就不断上访。
于是,我与局长找新生同志做工作,我没有讲太多的大道理,只讲了担当精神,尤其是关键时刻要敢于担当,新生同志再一次体现了优秀党员的好品格,他主动接受了这一系列执行案。在他的不槲努力下,在我和局长的全力支持下,将法律的、政策的、情理方面的各种办法用够用尽,最终,该系列案全部执行和解并兑现。
第二个是2007年的山西太原执行案。案件经办人不是新生同志,但案件执行难度极大,当时院长指令我带队去突破,由我抽调精干力量。我们此次去的任务是强制腾空两个大套间,套间有许多的办公用具,尤其是被执行人在太原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可能会组织一些社会力量阻碍执行。于是,我抽调了法警大队和执行局的部分干警,在强攻的同时,思想工作不能缺位,于是我还抽调了新生同志一同前往。
强制执行的那一天,在太原市小店区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我们震慑住了当地一两百社会无业人员的干扰,排除了其阻碍,从上午九点一直到下午五点,搬运货物十余车,终将两套房屋完全腾空。新生同志和我们一样,中午粒米未进,一直在做解释、说服等思想工作,其工作是得力的,其效果是很好的。后来,该两套房屋被我院依法公开拍卖并获成功。
第三个是2009年的“涟毛线110千伏高压线”执行案。这个案子涉及涟源重点电力建设项目,娄底市督办,省里也督办,涟源时任书记、市长心急如焚,要求法院立案并先予执行,排除妨碍。案件到了执行局,被执行人态度恶劣,采用暴力的方式抗拒法院的执行,在电力铁塔十多米高的位置搭建据守平台。
法院第一次强制执行时,我在现场直接指挥。平台上共有6人,并备有石灰、刀具和大桶的粪便,法院的勇士们冒着危险迅速爬上平台,抓获了3人,另有3人逃脱,并爬上了近30米高的塔尖。如果再强制执行的话,不仅我们的执行干警和法警有生命危险,而且已爬上塔尖的3名抗法分子也有生命危险。这毕竟是人民内部矛盾,生命高于一切,于是,我们将已抓获的3人司法拘留,第一次行动暂告一段落。
案件的执行是不会放弃的,我们采取的方案是内紧外松,对外的表象是法院对此案的执行不再重视,似乎想放弃,而对内却一直在作认真的准备。此案最大的问题或难题是,铁塔平台上每天24小时都有人据守,只要法院去强制执行,平台上的人就往塔尖上爬,然后以死相威胁,抗拒执行。这个问题不解决,案件无法突破。
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关键是摸清被执行人上下铁塔的规律,因为上面虽有铺盖,但吃饭、上厕所总得下铁塔。那么派谁去摸情况呢?且必须整夜潜伏于铁塔不远的山坡树林上,不能说话,不能乱动,否则会被执行人或家属发现。当时天气已很寒冷,晚上最低温度只有三四度,且身处野外,自己也有一定危险。
如此艰苦的任务自然离不开执行局长和支书新生同志。院长和我找他俩部署这一任务时,局长和新生同志未说半个“不”字,当夜就潜入到现场的适当位置进行 “侦察”,连续现场“侦察”两个晚上,完全掌握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活动规律。
第三晚,俩人继续现场“侦查”,院长和我则组织执行局、法警大队的全体干警秘密集合,要求每人都关闭手机并交由专人统一保管。我在紧张的等待局长和新生同志的电话,即法院出警控制无人铁塔的最佳“战机”即时间。凌晨4:30,我的手机响了,局长向我报告,铁塔上的人都已下来回家去睡了,铁塔上已无人。
正如火箭发射需要时间窗口一样,此时就是我院极其难得且稍纵即逝的执行窗口,错过这个时间窗口,案件就无法执行,需要等待下个窗口。时机就是命令,院长与我带队,全体待命的法院勇士们精神抖擞,摩拳擦掌,迅速出动。
我们赶到铁塔时,局长和新生同志已据守在塔下,我们将铁塔迅速包围,布好警戒区。为确保万无一失,我派两名勇士立即爬上铁塔平台察看,确定上面确实无人后,院长迅速向全院干警下达执行命令,要求各主管院领导、庭室负责人带队立即赶到执行现场。]
此时已是凌晨五点多钟,被执行人及家属知道我们已控制了铁塔,相继冲击执行警戒区,我们当即控制3人。不久,法院的增援警力来了,再后来,相关部门的增援力量也来了。在我连续72小时的控制和保障下,电力施工人员终于将铁塔建好,将高压线架设好。
2010年5月以后,我没有分管执行工作了,但新生同志仍然战斗在执行一线。
新生同志生前经办或参与过的精彩执行故事和“战斗”还有不少,他在执行战线工作18年,直到前年的一天,他刚执行和解了一个案件,感觉头痛得厉害,经同事们劝说后才去医院做个检查,未想头部出了大问题。
这是他长期操劳、负重工作的结果。他在部队干过较长时间,有军人的顽强作风,“轻伤不下火线”,总是咬牙硬撑着,从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可见他对执行工作的执着和热爱,也可见他总是把当事人和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远远超过了他对自己身体的关注和爱护。
新生同志是一位好党员、好同志,我们的队伍需要这样的好同事、好支书,我们的执行战线需要这样的好同志、好法官。只可惜他英年早逝,离开得太早。新生同志是一位值得怀念的好同志,我们不能那么快地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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