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控告衡阳市蒸湘区公安分局雨母山镇派出所赵桥发副所长等四人暴力执法,执法违法的一封公开信
事情经过:2017年7月8日上午9时许,衡阳市雨母山镇百万花海因拖欠民工工资、违法建设与所在地的村民谭云翠发生口角,由于雨母山镇百万花海工作人员是衡阳市搞房地产的, 于是纠集雨母山镇派出所赵桥发等数人暴力殴打陆智生和谭云翠夫妇全身伤痕累累,并用手铐暴力铐住我夫妇,非法拘禁我夫妇半天,造成我夫妇身体和心理巨大伤害,精神恍惚,现正在医院住院。
从一个具有正义感的游客所拍摄的视频来看,雨母山镇派出所赵桥发等四人存在以下几方面严重违法行为:
第一,执法程序违法。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赵桥发等人在使用警械行政执法之前没有向我出示执法证,没有向我表明身份,没有履行任何执法程序,不分青红皂白就是抓人,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之规定“人民警察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赵桥发等人在执法过程中只有赵桥发穿警服,从视频上看,参与暴力执法的人员有四人,只有赵桥发身制服,其他三人均没穿制服,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这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人民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保持警容严谨,举止端庄”。
第三,暴力执法,违法执法,粗暴执法。从游客网上发布的视频来看,赵桥发作为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政府基层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殴打执法对象,在场老百姓多次劝阻,多次为我夫妇鸣不平,但赵桥发等四人全然置老百姓的愤怒于不顾,视百姓生命如草芥,暴力执法,其中穿白衬衫的警察用双腿跪在我妻子的胸口和脖子上,导致我妻子差点窒息而死;我见此情景,就要求他们作出解释,他们四人不由分说,把我打倒在地,违法使用警械铐住我,強行把我在地上倒拖ꪣ几十米,象托猪一样强行把我塞进警车。这严重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之规定。
第四,赵桥发等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我夫妇遍体鳞伤,特别是我妻子由于精神上受到极度惊吓和刺激,精神恍惚,神志不清,赵桥发等人不但没有对我夫妇及时救治,反而继续非法拘禁我半天,这严重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第五,执法不公在。从视频来看,寻畔滋事的百万花海工作人员冲到受害人陆智生面前打人,赵桥发当时在事发现象不但没有出面制止,反而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暴力执法,天理何在,是不是百万花海与雨母山镇派出所工作人员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请问 ̄个弱女子五六十岁了,手无寸铁能够对谁有安全威胁?而百万花海的工作人员牛高马大,从几米远冲到我面前要行凶,赵桥发他们却视而不见,不知道赵桥发等人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赵桥发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综上所述,雨母山镇派出所赵桥发等人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粗暴执法,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的有关现定,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损害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给党和人民政府抹黑,依照《人民警察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赵桥发等四人予以辞退,清除出人民警察队伍,并依法给予受害人进行赔偿,以取信于民!
控告人:陆智生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