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4日上午9点10分左右,我骑摩托前往县城超市,车上载有我和我老公两人,车子行驶犀城大道和东阳商街交界处时,被茶陵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截,要求检查,并没收车钥匙。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争执,我老公被摁倒在地,导致其大小便失禁与腰椎骨折。
当天,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名交警要求带驾驶人我去交警队,我丈夫很激动,于是拉了一下我,多名交警在没有询问具体情况下,粗暴地将我老公摁倒在地,挤压过程中导致我老公大小便失禁。在我老公大声喊痛,一再表明不会逃跑的请求之下,摁倒过程持续近1分钟,我的大声求助没有丝毫作用,当时真心很绝望。后来交警把我和老公带上了警车,没收了手机,到达交警队。因为疼痛交加,警车到达交警队后,我们很感谢警察扶了我老公。到达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后,我老公要求上厕所,遭到现场交警拒绝,我老公大声说:再不让我上厕所,我就要拉在裤子里了。现场的民警说:那就拉在裤子里,就在这里拉。在交警的许可下,我老公无比屈辱地扯下了裤子,内裤全被屎尿弄脏了。这种情况下,交警才允许我带着手铐的老公在交警的陪同之下去上厕所。这个过程现在回忆起来,依然是令我们不忍启齿,不禁想问人权何在?因为回家之后疼痛难忍,我老公前往茶陵县中医医院照CT查看腰部情况,诊断为L5骨折,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尽快手术,加快恢复,因为一旦压迫到中枢神经,就极有可能导致终身瘫痪。检查过后,我老公持相关检查结果前往交警大队4楼事故股股长说明情况,这位领导要求找茶陵交警二中队或交警大队,等到我老公忍着剧痛到达时,无奈交警队已经下班,我老公只能艰难回家了。
我们家上有87岁的老奶奶,父母都是桃坑移民,无田无地无手艺无收入,家中还有3个月的小宝宝嗷嗷待哺,三代单传的老公又是自由职业(因为陪产,照顾月子休息了5个月)。没有收入的一大家子还要继续生活。面对这突然的人为意外,我们六神无主,更因为没钱寸步难行,我可怜的老公也只能在家中静养。
过了一个周末,终于等到了9月18日工作日,我和我婆婆前往交警大队领导颜勇军办公室说明情况,领导安排了罗平原纪检书记接待我们。罗书记了解情况后,记录了相关情况,收集了我们的CT结果,门诊病历。当天下午4:08,罗平原书记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9月19日会带视频来我家中给我们观看。
9月19日一直在家恭候警官的到来,直到上午9:34,罗平原书记打电话给我,要求我抽空去一趟交警大队。到达交警大队之后,罗书记要我和公公一起看视频,现场我的公公带着忧伤的心情观看,在观看视频后,通过罗书记的解读,我老公是因为一句口头禅和一个护妻的动作就应该被执法,就应该终身瘫痪也不要怪交警大队。交警大队的最终的态度是:你们要么去政法委,要么等罗书记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
9月20日上午,我和公公到达茶陵县政法委办公室反应此次事情,工作人员聆听了相关事情说明,收集装订了事件说明,伤者病历和CT结果,并告知我们处理事情预计需要15个工作日!
事情发生到今天,已经过去整整7天了,至今伤者及家属没有接到一则关心的短信,没接到一通关心的电话,更别说人性化管理的交警前来看望我的老公。不过交警大队也没闲着,昨日专程去茶陵县中医院问医生,确定了L5骨折为新伤的情况,此伤来自外力挤压,但是交警大队告诉我,要求我转达我的先生静养就可以康复,无需手术。在我和年迈的公公苦苦哀求交警陪同前往大型三甲医院做核磁共振,确认骨折精准伤残度时,却被交警大队一口回绝。在我们要求取得执法拍摄下来的视频时,依然被交警大队一口回绝。
交警大队认真执勤查车是对的,因为您们是人民的交警,保的是一方百姓的安全。人民的交警也是优秀的人才,但是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是否真的为人民安全着想呢?
一、为什么交警执法时,不先告知驾驶者违反了交通法的哪一条和相对应的处罚措施,在意见不统一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前告知驾驶者需要面临的相关处罚呢?
二、是什么权利让这些执法者,不顾伤者的再三请求,不分青红皂白,野蛮执法,导致悲剧的发生呢?
三、在伤者到达交警队后,为什么连基本的生理需求都不能被允许,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这样对待人民群众,这样的工作人员称职吗?能代表政府部门的形象吗?
四、在受伤者及伤者家属一再前往交警大队说明情况时,多次协商,依然毫无结果,为什么不能将执法视频拷贝一份给当事人?交警大队领导对伤者家庭的老弱病残的局面不理不睬不抽调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医院,难道在你们眼里,只有罚款与扣车,就没有人民群众的福祉与幸福吗?
五、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我们有错,我们接受交警的安全教育和处罚决定,第一时间上交罚款。难道人民群众触到警察就是袭警,警察对待人民群众的任何行为及导致的后果都是执法吗?那么人民的交警,您是否可以体恤地关心即将面临终身残疾的家庭?一定要一拖再拖,让青年从此成为残障人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