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国土局领导及国土交易所石建兴懒政追责的举报信
尊敬的 :
该宗土地【城儒国用(2016)第2-92号】地处特教学校后面岩山下,对该宗土地估价报告的估价行为严重不规范不合法不合理有明显恶意刁难的行为,理由如下:
一、万源评估公司熊总2017年6月20日9时自述:“本宗土地评估从2013年开始计算,”而【2015】48号文件2015年12月28日才公布,计价年份超前三年造成估价过高。
二、万源评估公司熊总2017年6月20日9时讲述本宗土地评估为二类地的理由为连峰路从本宗土地东面16米内经过,而事实上连峰路根本不从本宗土地经过,明知评估理由不成立还要坚持不更改,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要掩盖什么?
三、指鹿为马、强势评估,本人于6月20日9时指出评估报告几处与事实不符不客观的地方要求万源评估公司熊总做出更改 ,熊总不但不予采纳反而威胁如不接受评估结果就不做评估,也就是说只能接受不能有异议,哪怕是指鹿为马、强势评估,也只能接受。于事实不符不客观的地方如下:1、本人指出基准地价图中连峰路根本没有从本宗土地经过,连峰路的修建本宗土地无法受益,因此本宗土地评估为二类地的根据——连峰路从本宗土地东面16米内经过是评估人员虚构的,本宗地依据政策根本不能评估为二类地。熊总居然辩护说:“制图时连峰路没有划过来”,难道规划图是你评估人员随意划的吗?土地等级评估与现实不符不客观应予以更正。2、城步县的土地过户交易评估是从2016年才开始的, 万源评估公司在此次评估中却是从2013年开始计算土地价格的自然增长,估价起始年份与现实不符不客观。3、评估时评估人员未考虑本宗土地不规则的不利因素估价过高,本宗土地呈梯形状,最宽处10米最窄处5米,明显不利于建设,因此土地利用率低,评估时却认定为没有不利于建设,个别因素估价与现实不符不客观。4、规划道路不通,排污设施不通,却以农村单行机耕道代替城镇规划道路,城镇规划道路不通,伴随城镇规划道路的排污设施从何而来,本宗土地的生活污水完全是地面渗透毫无排污设施直接联通。评估方居然辩护说:“儒林镇有排污设施”,这是典型的以偏代全,偷换概念,五通评估与现实不符不客观。5、综上所述万源评估公司有故意抬高本宗土地评估价格之嫌,被潜规则了。
四、石建兴作为县国土局国土交易所所长有权力更有义务规范评估公司的人员依法评估,不要漫天要价,依法依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石建兴对评估公司的违规行为却视而不见,玩忽职守,而且经常说:“土地评估是评估公司的事,文件是县政府的事”,哪怕是群众受到强势方威胁时也没有什么表示,这是典型的在其位不谋其事不作为而且有雁过拨毛之嫌。正是因为石某的不作为,本宗土地的过户手续从去年6月办到今年6月还没有办好。
本人就以上问题多次向县国土局有关领导反映,多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于2017年6月29日向县政府办杨主任和段德湘主任作了反映,
段德湘主任当场和陈曲波局长通了电话,要求国土局妥善解决。本人于2017年6月30日向陈曲波局长反映了以上事实,陈曲波局长要本人找杨向阳副局长解决,并说只要杨局长同意他就同意。本人立即找到杨向阳副局长,杨向阳副局长说我要你去找石建兴股长,石建兴股长同意了我就同意;杨向阳副局长又说,局长奈石建兴股长不何,我一个副局长能奈何?杨向阳副局长最后说,唯一办法就是去告石建兴股长,此话他已是第二次说了。有这样的把百姓当皮球踢的官员,应该派他们回家卖红薯。
本人在国地局办理旧房过户的过程中,没有请客送礼受尽了国土局从局长到办事人员的刁难,受尽了中介机构的恶意抬价,被国土局的领导踢皮球,一宗土地过户手续办了一年多还未办妥,国土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如此懒政是邵阳市委开展“四治四提”活动以来的反面典型,在此恳求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领导严肃处理县国地局局长副局长和石建兴,并应令其更换评估机构按城政发【2015】48号规范性文件合理合法公平公正评估该宗土地,尽快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举报人:肖卫东
2017年6月30日
附:
补充说明
一、城步县儒林镇国土等级划分
1、国土等级划分共分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2、一至三级划分依据为儒林镇城镇规划道路。
3、四级区域为儒林镇城镇规划的死角、空白,定级片区内的其他区域。
4、以上国土等级划分来源于城政发【2015】48号文件。
二、历史沿革
1、该宗土地【城儒国用(2016)第2-92号】地处特教学校后面岩山下,属于云马开发区,90年代是按没有规划道路通过属于儒林镇城镇规划的死角、空白,四级地来开发的。
2、例如云马开发区【城儒国用(2004)第2-92号】2004年时依然认定为四级地。
3、以上内容城步县国土局地籍股有档案可查。
三、目前现状
1、本宗土地评估为二级的依据,把连峰路向南延伸至云马开发区东面即可,是与现实不符的。
2、本宗土地原户主2015年11月缴纳的费用为438元每平方米(含国土出让金、国土测绘费、补办国土出让的其他费用),2016年2月下发的国土证。
3、缴纳费用的发票城步县国土局地籍股有档案可查。
4、2015年三级地出让金为438元每平方米,四级地为410元每平方米.
5、根据以上2、3、4、三点可以认定该宗土地在2015年时还是评定为四级地。
6、城政发【2015】48号文件标题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儒林镇等6个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和加强地价管理的通知;可见2015年12月28日才公布的【2015】48号文件调整的主要是基准地价和加强地价管理。
7、从90年代至现在,云马开发区没有规划道路通过属于儒林镇城镇规划的死角、空白的现状一直没有改变。
8、综上所述该宗土地现在仍应为四级地。
四、社会背景
变味的国土评估已成为当前的社会主要问题,已经引起社会主流媒体的关注,2017年9月3日左右,湖南经视频道就曾经以官商勾结、变味的国土评估报道了某县的国土评估。
五、石建兴遗失【城儒国用(2016)第2-92号】国土证所造成的影响
1、2016年8月就可完成的国土评估及过户手续拖延至2017年,土地价格的自然增长(数目不详),该由谁负责,石建兴只字不提,本人又不敢提。
2、本来不需要的卫星测绘,测绘费(1000-2000元)该由谁负责,石建兴只字不提,本人又不敢提。
六、本人于2017年7月7日及7月10日分别将举报信送达二个有关部门。
肖卫东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