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对于杉山镇人民政府多次忽略和回复,我们感到深恶痛绝,狮子山采石场(原柳红军采石场)系田坪村支书柳红军承包创办,工商登记、采矿许可证及承包合同等早己到期,理应对所有的登记证书都应予注销,且2015年出过死亡1人的重大事故,我们的监管部门又在做什么,出了安全事故照常生产至今,现在在政府部门的再次“帮助”下,该套采矿手续又能变废为宝卖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元给第三人柳新华,现虽已停产,该手续也正在办理之中,其中的黑幕无人知晓,同时也证明杉山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官官相互、官商勾结、弄虚作假的违法事实,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2016年底杉山镇田坪村狮子山采石场因合同到期与环保不达标而停产,理应将其关闭与俢复,进行复垦复绿,不应再对村民发包,以防山林再次毁坏,而田坪村委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至山林所有人、村民反对而不顾,于2017年3月21曰与第三人柳新华违法签订承包协议,且一定就10年(2017年7年1日至2027年6月30日),可想而知,10年时间摧毁山林面积之大及其后果是无法想象的,之后第三人柳新华又以山林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村民签不签名无所谓,且以每户400元加和气生财香烟一包(有的甚至更多)为诱饵与本村6个组部分村民但不是山林所有人的人签订所谓的狮子山采石场土地租赁协议书,所签合同明显违法,无效,狮子山采石场从1966年开采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山林损害面积近千亩甚至更广,而不是杉山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所谎称的矿区面积只有0.0083平方公里,就连哈巴也知道6个村小组都有山且已承包分到个人怎么会只有12亩,明显造假,帮助逃避法律打击,调查严重失实。损毁、破坏山林面积早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仼的地步,就算证照齐全,开采行为因为违法也应当依法予以关闭,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的规定,就应当予以依法取缔并追究杉山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违法审批等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狮子山采石场一分为二,为什么黄泥塘办事处恩口村能取缔和关闭,而杉山镇田坪村却不能依法予以取缔和关闭,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综上所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再次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成立联合调查小组,查清事实,严厉打击破坏环境、非法采矿及违法审批等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我们绿水青山,则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