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东郊乡安监站站长沈有良快速作为办理烟花鞭炮证一事
本人叫晏亚,现东郊乡人,原在湘乡市望春门开了一家烟花鞭炮店,有着一份稳定的收入。现逢烟花鞭炮整改(即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门面都不符合经营场所)为了配合支持安监站及安监局的领导工作,为了安全利益出发,同时也相信他们的话,店内不允许存放烟花鞭炮,并把原有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全部上交。于是本人在自家处按要求改建了一个合格的门面,即文件要求的平房,房子改建好了,同时也与站长沈有良沟通,当时他也表明了态度,只要安监局同意,他这边没意见,这个话是不是出自他真心,日后见分晓。来到市安监局,与市安监局领导沟通,领导要当地安监站站长沈有良去我那看门面,拍照上传资料到局里。为了这个证早一点落实好,有时跑过来,他也不在单位里,只好来来回回跑了几趟,见到了一句话打发着我,现在这段时间忙,我会看的,终于答应国庆之前来搞定,左等右等,左顾右盼,马上是国庆了,还是一直没有来现场,于是我挺着大肚子再次来到站里,这次终于盼来了到现场拍照。一直到今天,去市安监局了解,局里就说站里并未传什么照片资料。我真不知道站长是不是在忽悠我们老百姓。还是他办事一贯的作风,这件事都拖了两个月,一直都未有结果,一个小孩都懂得为一个孕妇、老人让座,难道作为一名干部办事效率、办事能力、办事水平有这么差吗?现在打电话没人接,去单位也不会到人,只好借用单位座机打电话给他,他态度也不好,并说他要传什么资料,好像不关他的事,作为一个地区的站长,都不明白自己要为百姓做什么,那是不是可以让贤呢?难道这不是你份内的事吗?难道你不是人民的父母官吗?
各位领导,本人门面合不合格,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相信领导的眼睛也是雪亮的。我能不能办证,希望你从一个理字出发,能做到公平公正,能一视同仁,能问心无愧。我只不过是依法取得经营权,不作逾越的事,我有错吗?本来经营好好的门面忽然不能好好地做生意。作为一个老百姓有苦难言。门面是转让过来的,就花了八万块,通知下来,这几个月都无法正常经营,合同期间,房租还是照样交,这都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但赚不到钱,还要跑上跑下,路上开支、失业等等,这损失谁来承担,如果证能下来,或许我心中有一丝安慰,至少我没有列入失业的队伍里,不能办希望能给我一个说服的理由,对我造成的损失得以赔偿。
现借助此平台,希望安监局站长沈有良办事效率高一点,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这证到底能办不,如果觉得你权力不够,可以向你的上级部门反映,只要做好你份内的事就行了。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