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被鉴定人:廖宗凡,男,身份证号:43250319591225xxxx,2015年11月25日在涟源市桥头河镇被一摩托车碰撞受伤,2016年8月29日在湘涟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重伤。
摩托司机:曾买毅,男,身份证号:43250319981108xxxx,他认为伤势不重,申请重鉴。2016年10月13日,在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
曾买毅拿重新鉴定结果去湘涟司法鉴定所了解情况,该所主任肖四光态度恶劣,不仅不解释同一个伤情为什么会鉴定出不同的结果,直言要他去告状。
在此恳请上级领导严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鉴定。
刘和桂
联系电话:18273832267
2017年10月24日
刘和桂身份证号:43250319640207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