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湖南长沙讯(首席记者 贺强)孩子放学回家被发现头部红肿,在家长的追问下,真相浮出水面,8岁的孩子在学校被体育老师殴打。更让家长气愤的是,体育老师殴打孩子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个8岁的孩子三年的时间内被体育老师殴打达7次之多。随即,学校和老师也承认殴打孩子一事,目前,雨花区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事情发生在10月31日上午,当时是体育课,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万境水岸小学三年级学生李明(化名)因在操场上站队不听老师指令,回到教室看书。让李明想不到的是,体育老师欧阳纪蒙到教室找到李明,对他进行殴打。
李明父亲告诉华夏早报,“体育老师在教室找到李明后,当即扇了一个耳光,把李明扇翻在地,李明随即爬起来,又被扇一个耳光。李明忍住痛拼命逃离,被老师逼到墙角,按住头部往墙上撞,接连又扇了两个耳光,这样还不解恨,又拿来木棍打李明的大腿!”
说起当天的一幕,李明父亲一直心有余悸。
李明父亲透露,李明被体育老师欧阳纪蒙已经不是第一次,“一年级殴打了4次,二年级殴打了2次,加上这次,李明三年被殴打了7次。”
李明父亲告诉记者,对以上事实,体育老师欧阳纪蒙和学校也予以承认。
11月1日上午,李明被父亲带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锐器撞击头部轻微伤。
目前,雨花区教育局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记者试图与打人的体育老师欧阳纪蒙取得联系,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仅有一次接通后,无论记者如何沟通,电话那头一直保持沉默。随后记者发送采访短信,也无回应。
华夏早报尝试与砂子塘万境水岸小学李姓校长和雨花区教育局纪委取得联系,电话均一直无人接听。
李明父亲表示,打人的是一位身强力壮的男性教师,被打的则是一位个子不高、尚未发育成熟才8岁的小学三年级学生,“打人的教师每次出手都凶狠有力,口中还念念有词,似乎在责骂被打的学生,而被打的学生则只能委屈地站在原地,默默承受责罚。不难想象,这种惩罚方式,会给孩子的幼小心灵带来多么严重的创伤。”
李明家长在接受华夏早报记者采访时称,希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此事引起重视,“我们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如果这个体育老师是临聘人员,应该开除,如果是编制内的老师,也必须调离教师岗位。”李明父亲表示,他们希望体育老师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公开道歉。
早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就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教师法》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惩处也有明文规定,该法第37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砂子塘万境水岸小学是由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投资建设,建成后移交雨花区教育局,再由雨花区教育局移交砂子塘教育集团管理,该集团的主体砂子塘小学是长沙小学中的四大名校之一。(出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李明为化名。)
图为砂子塘万境水岸小学。
被殴打的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