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是何案件影响如此之大、武警特警齐出动;被告如此之多、究竟涉嫌何种罪名?
(庭审公诉人画外音)该组织已经形成了以黑获利以利养黑的组织运筹模式。
历时6天的审理案件将如何判决?
(庭审审判长宣判画外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敬请关注本期法治阜阳《吕氏兄弟案》
主持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婉璐(着法官制服)
观众朋友大家好……“该案的一审宣判宣告了吕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依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这是安徽省阜阳市广播电视台今年1月19日阜阳新闻综合频道《法治阜阳》的节目《吕氏兄弟案》。节目播出后,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争议之一,是由阜阳中院法官而不是电视台新闻主播来主持这期电视法制节目,这在中国的新闻界极为罕见;之二,则在于这是由阜阳中院下辖的基层法院阜南县法院一审审理的案件,阜阳中院此种做法,无异于给案件“一锤定音”。
2015年10月26日下午1点,阜南县物价局职工吕剑在家中遭到30多名警察的抓捕。据71岁的吕母郭秀芳回忆,警察在吕剑家中翻箱倒柜,搜查了三个多小时。
“吕剑被抓走时叫我放心,他说他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就是打个牌,没有什么别的事。”郭秀芳说。
赌是吕剑的人生爱好。早在2010年5月,吕剑就曾因为开设赌场罪,被河南省淮滨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直到同年的11月2日,吕剑才被阜南县公安局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其妹妹吕晓萍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警察把人连夜带到阜南县公安局秘密关押,不通知家属、不让律师会见、不让睡觉、坐老虎凳等,各种非人折磨达7天8夜。“12月2日下午才送看守所。我们在公安局外看到我哥时,他已经精神恍惚,走路踉跄,整个状态很不好,心脏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而对于这项严重的指控,阜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一份《抓获经过说明》是这样表述的:“我队侦查人员……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吕剑抓获。我局次日以为赌博提供条件对其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500元整;因其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1月2日被我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2016年2月12日、4月6日,吕剑的二弟吕咏、三弟吕剑虹也先后被抓。此后,接连数十人被立案调查。
案件经三次延期侦查、两次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法院又延期两次,2017年8月21日,阜南县法院开审此案,历经6天。公诉机关指控吕氏兄弟及其组织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层次分明,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长期经营赌场,通过赌场抽头、放高利贷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吕剑等3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8项罪名。
2018年1月12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对吕剑以6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301万元;对吕咏以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罚金200万零5千元;对吕剑虹以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罚金200万元。
30名被告人合计被判处有期徒刑246年8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40万元,并处罚金1429.6万元。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被告人聘请的40位辩护律师全部认为不构成涉黑犯罪。吕剑的律师、安徽省律协刑委会主任王亚林指出,吕剑、吕咏、吕剑虹三人虽然在不同时间段都或多或少地涉及了开设赌场行为,但从未一起开设过赌场,吕剑一直拒绝两个弟弟参与他自己的事情,吕剑等人形成的“团体”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以及非法控制基本属性。但他们的辩护意见均未被法庭采纳。
吕剑虹的辩护人余才能律师认为,该案最大的问题是以言词证据定罪。公安以是否追究证人的赌博罪作为交换条件,反复做工作。“有的证人被公安取证了30次之多,刚开始什么都没有,后来什么都有了,细节丰富到离谱。就连十几年以前的事情,也记得格外清楚。我们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上百个证人,却没有一个出庭。我们无从核实证人证言是如何产生的。”
“本人除参与赌博外,其余对本人的指控和判决,都是胡编乱凑,本案多名被告绝大多数罪名莫须有。这和薄熙来王立军重庆黑打如出一辙!”吕剑说,他们三兄弟,生意场上几无联络。“我们各自独立经商,没有共谋、策划之举;我们经济独立,没有共同收入、分配的行为;我们行为独立,没有共同的生意;我们各担其责,没有共同的行为后果。一审判决拼凑出来的所谓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实乃漏洞百出。并且一审过程中的程序违法之处,亦是触目惊心。一审法院对我们三人最重顶格判刑20-25年。此案,确系冤案。我们会喊冤至死,子子孙孙后代都会喊冤不止。”
一审宣判后,有20多名被告人提出了上诉。
此案还在上诉期内,2018年1月19日,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新闻综合频道”突然公开播放了15分钟的“法治阜阳”专题片《吕氏兄弟案》。
在节目的最后,着法官制服出现的阜阳中院法官李婉璐说,“该案的一审宣判宣告了吕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依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多位被告人家属对此表示愤慨。2月4日,第一被告人吕剑向安徽省检察院、安徽省高级法院、阜阳市检察院、阜阳市中级法院分别发出了《关于阜阳中院受理吕剑涉黑上诉案的紧急反映》,请求阜阳中院、阜阳市检察院回避此案,由安徽高院另行指定管辖,安徽省检察院对该案法律监督。
吕剑认为,阜阳中院对该案中的上诉人未审先判,并且与阜阳检察院大肆舆论抹黑上诉人,已经不可能公正审理此案。
“这个视频中,所有的语言和画面都是对上诉人否定性介绍和评论,阜阳中院法官身着制服主持电视节目。我学习了《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的是两审终审制。在上诉期未满,上诉人已经提起了上诉,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的情况下,上诉人在法律上的身份还不是罪犯,二审法院为何如此早早表态?”吕剑在信中说,本来上诉人对二审抱有巨大的期望,希望二审法院能够洗清自己的多个蒙冤罪名。但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被如此评判,令他大感意外。
“阜阳中院的吴世琦院长是该节目的顾问,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磊是其策划,院的宣传处处长宋戈琪是其‘通联’。可以看出,阜阳中院实际上已经通过该节目向社会公众发布了信号,此案上诉结果已经确定了,那就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电视节目中,阜阳检察院检察长包来友也担任顾问,该院检委会委员黄贻文检察官也是策划,王秋芳也是“通联”。吕剑认为,阜阳市检察院也是这个节目的制作者。将来该院在派员出席此案二审庭审时,不可能作出与该节目观点不同的意见,无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吕剑还指出,原一审法院还未将案件移送到安徽高院及阜阳中院时,2018年1月31日,他们就从阜阳中院案件查询系统查到,案件阜阳中院、安徽高院早已经分别成立过合议庭审理,并且已经审理终结。“阜阳中院未审案先定案,未看卷先审结,严重违背法定程序”。
阜阳中院法官主持《吕氏兄弟案》电视报道是否合适?案件当事人吕剑的要求是否合理?华东政法大学刑法研究室主任王恩海教授接受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访问时表示,回避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法定权利之一,对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刑事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回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应该回避的情形亦予以了细化和明确,但需要明确的是,回避仅仅限于对具体承办人员而非对司法机关。
王恩海认为,本案中,上诉人提出回避的主要理由是二审法院制作的法治节目充满着对其行为的负面评价,但必须指出的是节目的主要内容是对一审情况的介绍,其中也包括上诉人只承认赌博不承认其他指控犯罪事实的内容。报道中最值得讨论之处是节目结尾处主持人法官的评价“该案的一审宣判宣告了吕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依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只要有证据证明与节目相关的人员均非本案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该事项不构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回避事由。
王恩海同时认为,阜阳中院参与制作的节目结尾处的陈述显然令上诉人对该院能够公正处理案件持有怀疑态度。对此,或许可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据此,上诉人可以申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阜阳中院将本案移送给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截至3月16日,安徽省检察院、安徽高院、阜阳市检察院、阜阳中院尚未对吕剑的要求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