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广东深圳讯(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近日,深圳市龙华区共和社区居民向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举报,其社区集体企业董事长游煜富竟然被列为失信黑名单,而游煜富的哥哥游煜常在2017年10月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深圳警方立案调查,警方案情介绍显示,游煜常实施合同诈骗,就是通过弟弟游煜富认识的受害人。
游煜富是深圳市龙华区共和社区(前身为共和村)集体企业深圳市龙华共和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共和公司)董事长,共和公司是由共和社区所有居民参股的集体企业。
记者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核实到,2017年7月7日,游煜富因一起诉讼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该查询结果显示,游煜富的执行情况显示为全部未履行,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则显示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了解到,对于失信人员,国家有关部门有着很多惩戒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五项就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自然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共和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由深圳市龙华共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占股40%,游寿荣等村民持有合作股60%。游煜富则担任共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而游煜富同时还有其他5家公司。
而早在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共和社区居民告诉记者,游煜富曾担任该社区前身共和村村民委员主任多年。
记者掌握的一份在逃人员登记表显示,游煜富的哥哥游煜常则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经侦大队立案。该登记表对案情进行简单介绍,2017年10月27日,刘某(化名)到龙华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1年1月11日,其经共和公司董事长游煜富的介绍,认识了游煜富的哥哥游煜常,游煜常将他持有的某公司股份作价8000万转让给刘某。刘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缴纳了转让金后才发现,游煜常早在2010年5月就将股份转给了别人。
刘某报案后,游煜常出逃,因此,深圳警方将游煜常列入在逃人员,进行网上追逃。记者获悉,2018年5月16日,游煜常被抓捕归案,被羁押在深圳市宝安看守所。
当地接近警方人士透露,游煜常诈骗的8000万有7000万元转到了其弟弟游煜富个人账号,目前,警方已经将游煜富列为伙同诈骗。
共和社区多名村民还对共和公司董事长游煜富进行了实名举报,记者在共和社区11名居民联名举报信中看到,“游煜富任董事长期间利用职权欺下瞒上,其家族势力通过各种手段在历届换届过程中通过买票、抢票威逼恐吓达到选举目的,以巩固其长期霸占共和公司董事长职务,联合村干部贪污村集体财产约2亿多元。”
该举报信还称,游煜富2005年授意其哥游煜常和陈士茂成立深圳市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7年7月利用职务便利、滥用权力伪造村股东大会表决文件,冒用210余人签名,将共和村旧村改造项目约3.5万平米私自签给和鸿公司。”
而和鸿公司正是游煜常转让股份给刘某的公司。
记者联系上龙华街道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邓少惠,其称不方便接听电话。龙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王汝津表示,游煜富失信的事情有一定原因,此事一直在调查,今年刚好正在换届。对于调查结果,王汝津并没有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