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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驾校违建遭罚拒不整改
2018-10-17 19:59:27 来源:华夏早报 编辑:贺强

导读:运管部门应该主动和国土部门沟通衔接,共同让证明文件更加规范化、合法化,而不是运管部门自己想当然。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钱岩)近日,有群众反映广西蒙山县永安驾驶员培训学校非法占用村民60多亩田地建设教练场,被当地国土部门处罚后拒不整改的投诉,记者专程赶赴蒙山县实地调研。

       国土部门:违建属实,已经处罚

       记者来到蒙山县蒙山镇甘棠村,在古朗八组一个鱼塘边,几栋临时建筑和一段围墙圈起一大片土地,场地已经被硬化,有五六台皮卡教练车正在练习,场地周边紧靠着村民的房子和农田。

       为什么教练场建在民房和田地边?根据相关法规,驾校的训练场地不能占用耕地,那永安驾校教练场占用的土地性质到底是什么?

       蒙山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该局监察大队今年六月份已经对永安驾校进行了行政处罚,主要原因是永安驾校未批先建,被国土卫星监控航拍。该局执法部门已将处罚决定报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图为永安驾校。

       运管所:材料齐全,审批合法

       蒙山县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莫毅华告诉记者,永安驾校成立较早,原来租用某军事机关的场地,后面因部队体制改革租约中止,驾校一直没有达标场地给学员训练。前年驾校自己到蒙山镇甘棠村租用原甘棠村红砖厂的地块,并报送了审批材料,他们才依法审批的。

       随后,永安驾校一汤姓负责人赶到蒙山县运输管理所提供了蒙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出具的一份证明。该证明显示,“该地块面积约60亩,土地权属属甘棠村古朗八组集体所有,根据蒙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块地类为建设用地。”

       永安驾校汤姓负责人表示,驾校搬迁后因疏忽没有向国土部门报批,就开工建设教练场,属于未批先建导致被行政处罚。“我交了5万多元的罚款后就可以合法使用了,下一步我们考虑把这块地买下来。”该负责人表示。

       甘棠村委:村民小组决定出租,村委没有干涉

       集体所有的土地能随意卖卖吗?记者又来到甘棠村进行调查。

       甘棠村村委会李主任告诉记者,这60亩土地是古朗八组村民小组自己出租的,租赁期限为20年。“村民小组的行为,村委会没有干涉。”

       以罚代管肯定不行,交了罚款就合法更是离谱。记者再次到蒙山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该局土地利用股工作人员表示,永安驾校交纳罚款只是在为自己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并不表示他们的教练场就合法了。永安驾校必须依法向国土部门递交用地申请,经过核准审批同意后才行。但是永安驾校目前并没有向该局递交任何申请材料,而且根据永安驾校违建教练场占用的土地性质也不可能获得审批。

       该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除了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可申请集体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该工作人员称,因为该地块是甘棠村古朗八组集体所有,而机动车训练场项目属于限制性供地项目,只能使用存量国有土地。因此,即使永安驾校交纳了罚款也不代表其可以合法使用这块土地。蒙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证明只是证明该地块地类是建设用地,并没有证明该地块可以建设驾校训练场。
 


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土地地类的证明。

       律师建议:加强部门沟通,让证明文件规范化、合法化

       既然蒙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证明不能证明驾校训练场建设合法,那为什么能通过运管所的审批呢?

       对此,蒙山县运输管理所莫所长也是非常头痛。莫所长介绍,根据驾培的相关规定,只要开办者提供用地证明和场地租赁合同,他们就可以依法审批。运管部门并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什么样的用地证明才合法有效。对于永安驾校违法占地建设训练场却获得审批的情况,运管所将向县交通运输局及蒙山县人民政府汇报解决。

       对此,南宁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丽华表示,既然是涉及到土地的用地证明,那应该以国土部门出具并认可的证明文件为标准。运管部门应该主动和国土部门沟通衔接,共同让证明文件更加规范化、合法化,而不是运管部门自己想当然。否则就会出现“规章打架、文件互怼”的尴尬情况,不利于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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