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司法部发布了《关于通报表彰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500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000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获通报表彰。邵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新邵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双双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湖南省邵阳市司法局在局长李新华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平安邵阳”、“法治邵阳”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实效,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邵阳司法样板”。 取得了全市刑事案件大幅下降、群体事件明显减少、非访治理立竿见影、民调排位显著上升的明显成效。
《华夏早报》记者 王祥刚 通讯员 尹建国 周泉 艾文英 湖南邵阳报道
邵阳市辖八县一市三区,总人口860万,社情复杂,矛盾多发。近年来,该市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构建大调解体系。精心组织多次专项调解活动,及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全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案难案。
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646个,充实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06个。按照“八有”、“六统一”的标准,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在村民小组、社区楼栋中明确了近10万名纠纷信息员,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与市公安局联合行文,将驻村辅警纳入村级调委会,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无缝对接。完成县市区派驻法、检、信访等部门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在165个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组织。与广西桂林市签订了省际边界联防联调协议,与娄底、怀化等市签订市际边界联防联调协议,县市区相互签订联防联调协议,建立了市、县、乡、村4级联防联调组织。2016年以来调处边界纠纷200余件,化解了与广西资源县崀山八角寨景区开发纠纷、与中电投广西金紫山风电有限公司跨省山林纠纷、与娄底跨市坟山纠纷等群体性事件。
拓展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领域。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综治办、民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联合卫计委、金融办下发《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为发展和规范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了政策保障。市本级设立了医疗、商贸物流、保险等3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全市设立了100多个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医疗、交通、婚姻家庭、旅游等16个领域。人民调解服务领域更宽,调解更专业、更快捷,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治环境。
建立“一站一校一中心”防控平台。全市所有村(社区)建立群众工作站,联点干部每月集中三天入村走访、驻站办公,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贴近群众化解矛盾。所有村(社区)建立法制学校,抽调聘任专业人士组建授课团队,定期深入基层一线讲解法律常识,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纠纷调处,实现了普法和化解的良性互动。县、乡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统筹调度和指导处理辖区重大、突发矛盾纠纷。
近几年,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 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等多次专项调解活动,抓实苗头,防范风险,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与积案,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融入主题活动集中化解。2016年启动“六项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活动,坚持把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将专项调解活动实效列入绩效、综治考核推动落实,全市机关干部共10万余人次进村入户,化解矛盾纠纷3.4万余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万余个,集中将超过六成的苗头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
优化调处模式分级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纠纷特别是重大疑难纠纷,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案分流分解到责任单位,形成了村、乡依托乡土资源化解小矛盾,县、市凭借专业技能处置大纠纷的分级化解格局。近3年村(社区)化解了85%的矛盾纠纷,乡镇化解了10%的矛盾纠纷,基本实现了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大矛盾不出乡(镇)。
通过司法程序兜底化解。对进入司法程序的矛盾纠纷,我市政法机关注重全程依法调处,积极对接基层组织和行业协会,大力开展修复性执法。2016年以来,公安、检察机关通过刑事和解、行政调解等方式依法处理案件2000余件,法院系统共调解案件7786件,调解率21%。
同时,加强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四统一(证书、编号、胸牌、胸徽统一)”,全市人民调解员统一佩带胸牌、徽章上岗。市、县两级组建调解工作专家库,为调解员培训、个案指导、参与重大案件调解等工作奠定了基础。实行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基本实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零激化。
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被人们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是一种使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的有效途径。在邵阳市,有近6000个调解组织,在村民小组、社区楼栋中明确了9.6万余名纠纷信息员无私奉献在这“第一道防线”上,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忙碌的身影……
建立健全考评问责机制。每年两次对全市181个市直单位、206个乡镇(办、场)开展综治民调,将“当地矛盾纠纷是否有人调处”作为一项量化指标,交由群众评价打分,排位全市后三名的发函警示。市委政法委出台问责办法,“因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不到位,调处不及时,造成群众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对责任政法干警严厉问责,推动调解责任层层落实。
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全面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实行量化考评,将矛盾纠纷的处置效果同调解员的奖励和补助挂钩。市财政每年投入30万元用于重大矛盾纠纷奖补。新邵县、隆回县以奖代补经费达到每村5000元/年,邵东县对矛盾不上交的村奖励1万元,矛盾不上交的社区奖励2万元。2016年以来,每年发放奖补经费900多万元。
建立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度。市、县两级四大班子成员带头包案,组建包案小组“一包到底”。近三年,市、县两级共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积案900余件。为推动积案依法化解,我市每年安排200多名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中市本级每年安排43名律师)全程参与。随案律师一方面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另一方面从专业角度向政府提出合理意见,促使双方回归法治轨道。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每周一安排4名律师到公安、检察、法院和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近几年,邵阳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路子,利用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的契机,在社区服务平台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并将窗口建设纳入综治考核内容。新邵县“流动调解庭”进村入户,方便群众,被誉为“家门口的法庭”,《法制日报》、湖南卫视等多家媒体予以推介。邵阳县建立了三项机制(快速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机制、考核约束机制),加强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管理,推进人民调解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呈现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