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四川雅安讯(记者罗阳 通讯员冯培 陈黎)近日,四川省雅安市两驾驶员因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行政拘留。
4月10日,四川省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飞仙派出所在G318线飞仙村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过程中,民警发现号牌为川V*****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员现场提供的姓名为敏XX的机动车驾驶证(A2D)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降级换证,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暂扣,把驾驶员依法传唤至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进行核实。
通过四川省公安厅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敏XX的照片与其本人不符,经公安网查询发现,该车驾驶员姓名为吴木XX,准驾车型为C1。
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吴木XX进行询问,吴木XX如实陈述了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并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事实。
4月11日,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太平中心所在玉溪河卡点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川TS****的轻型自卸货车及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在系统中查询不到信息,随即,执勤民警传唤其驾驶人到太平中心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乐XX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当事人乐XX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陈述了违法事实。
目前,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吴木XX和乐XX两人作出了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