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讯(记者 许林 通讯员 聂梦娴)7月底,《关于客运班线车辆桂林市区行驶路线规定的通告》一经发布,得到许多市民关注。该《通告》中明确规定,自2018年7月31日起,所有客运班线车辆必须按规定进站,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在经过半个月的劝导期后,8月15日,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该规定的班线客车依法进行查处。
15日上午,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与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在市区银锭路、八中路口等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对途经的客运车辆进行检查。早上近8点,象山交警大队分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巡逻发现,在银锭路原汽车总站后门路段,有一辆平乐班线客车向中山南路方向行驶。随后,工作人员联系路面执勤警力,告知这一情况。8点01分,该班线客车在经过中山南路与银锭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
经检查,该班线客车内乘有13名乘客。面对执法人员,该班线车司机辩称,因为该车昨晚停在原汽车总站停车场内。但据交警介绍,自汽车总站搬迁后,其停车场已经停止使用。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班线客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统计,当天上午,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4起班线客车违反规定走禁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区整体交通秩序良好。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象山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当日上午整治情况来看,大部分班线客车驾驶员都遵守规定,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只有小部分班线客车在市区禁行路段违规行驶。“今天开始,我们采取视频监控巡逻与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规定走市区禁行路段的班线客车进行常态管理,以达到均衡市区道路交通流量、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目的。 ”该负责人说。
据悉,按照《关于客运班线车辆桂林市区行驶路线规定的通告》规定,自2018年7月31日起,所有客运班线车辆必须按规定进站,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该规定从2018年7月31日起实行,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4日为劝导期。从8月15日起,一经发现违反该规定行驶的班线客车,交警部门将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