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广东东莞讯(见习记者 张邦毛)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城管局了解到,日前,《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列明了相关处罚措施,其中一些行为最高可以罚款5万元。
大件家具不投放到指定场所的以及垃圾不投放到收集点或者收集至容器内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收集、投放餐饮垃圾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司机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