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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营运客车 被拘留15日罚款2000元
2018-11-06 09:30:57 来源:华夏早报 编辑:贺强

导读:经查,张某原有的B1型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未审验已被注销,因此张某此次行为属无证驾驶客运车辆。

       华夏早报广西桂林讯(记者 唐博 通讯员 卢永娜)11月2日,广西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山大队接群众报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营运客车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涉事司机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2日上午10点半左右,雁山交警大队接交警支队智能指挥中心通报,有群众举报称在雁山某景区内有一辆黄色中巴车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对此,雁山交警大队迅速派出警力到达现场,发现涉事车辆停在某景区停车场,驾驶员位有一名穿红色上衣、戴墨镜的男子。然而面对交警询问,红衣男子一直否认自己是该车驾驶员。

       随后,民警走访周边群众,并询问停车场保安,确认红衣男子张某就是涉事车辆驾驶员。民警要求张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张某辩称自己没有随车携带,相关证件都放在公司。最终在民警的不断询问下,张某才如实告知了其姓名。

       经查,张某原有的B1型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未审验已被注销,因此张某此次行为属无证驾驶客运车辆。于是民警将张某及涉事车辆一并带回做下一步的调查处理,并第一时间通知客运公司对游客及行李进行转运。

       审问中,张某对自己无证驾驶营运客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一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当天上午9点,他驾驶客运车辆在阳朔十里画廊景区接上15名山东游客,从阳朔走桂阳公路到雁山某景区游玩。对于自己无证驾驶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张某表示,“因为没有人开这个车,我帮忙顶一顶,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应该不会被查到。”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张某无证驾驶客运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涉事客运企业进行约谈,并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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