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滚动 > 正文

湖南新化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2018-11-28 11:10:25 来源:华夏早报 编辑:贺强

导读:新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做出了重要贡献。

       华夏早报讯(记者 潘利求 通讯员 袁小安)记者从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获悉,11月14日,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记者了解到,2013年,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被湖南省园林绿化委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其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全国推广。2014至2017年,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年被娄底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年检务保障工作荣获湖南省先进。2017年,该院被湖南省文明办评为“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近年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定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以党和社会发展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做出了重要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决定。

相关热词搜索:新化检察院

上一篇:湖南隆回上演“抢公交方向盘”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下一篇:2018湖南省武术之乡比赛闭幕 新化县勇夺51枚奖牌



首页 | 华早团队 | 华早简介 | 记者专栏 | 联系华早 | 版权声明 | 加入华早 | 业务体系 | 人员核验 | 华早文化衍生品 | 管理制度 | 华早大事记 | 撤稿申请 | 发稿系统

本站所刊登的华夏早报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华夏早报版权所有,转载请尊重版权,注明来源。

© 华夏早报社 版权所有

新闻爆料huaxiazaobao@126.com
在线咨询
QQ:281111172
新闻爆料
huaxiazaobao@126.com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