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四川雅安讯(记者 罗晓天 通讯员 张宏伟)近日,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对在职大学生龚某某涉嫌抢劫(未遂)一案作出酌定不诉决定,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犯罪嫌疑人龚某某为某高校在读大学生,在读期间深陷“校园”贷。还款期限迫在眉睫,无力解决,于是萌生通过实施抢劫财物来归还贷款的想法。先后准备犯罪工具,在校园周边寻找单身女子为作案目标,伺机对受害人进行抢劫。正在实施抢劫时,因受害人身上钱财较少和周边居民惊动,逃离现场。案发后取得受害人谅解。
图为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在交流。
通过承办检察官慢慢深入案件,才发现原来是“校园”贷在作祟。近年来,随着各种网络贷款的发展壮大,这些贷款公司慢慢将其爪牙深入到校园这个与世无争的纯洁之地,让涉世未深的莘莘学子一步一步地陷入到其设计好的套路之中。在互联网上简单一搜“校园贷”,皆是其累累罪行,轻则让学生与亲人反目成仇,重则犯罪、殒命。
承办检察官结合今年以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击“套路贷”、非法讨债等问题,决心挽救该少年。承办检察官通过其亲属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出生农村,从小父母在外面打工,系外公外婆一手带大,属于典型的留守儿童。但其从小爱好学习,品性淳朴,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211”高校,成为父母的骄傲。通过走访在校老师,了解到龚某某在大学期间上课认真,未发现有迟到和旷课现象,学习成绩优秀,除发现龚某某有过网络游戏不良行为外,无其他不良表现,校方表示愿意积极挽救和帮助龚某某,希望检方给予龚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学校表示愿意加强对龚某某的监督,促使其顺利完成学业。龚某某的父亲辞掉工作不远从深圳来雅安,向承办检察官反映龚某某的平时表现情况,在此期间检察长亲自接待了其龚某某的父亲,倾听其诉求,其父亲跪求希望检方给予龚某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其成长经历,家庭状况,在校表现后本着少捕慎捕和积极挽救原则,以无社会危险性对龚某某取保候审。校方对龚某某作出休学一年的决定。检察机关全程跟踪该案件的进展,及龚某某的表现,案件进入到审查阶段,检察机关对其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社会矫正,在社会矫正期间,其表现良好,一直在一家电子厂打工,通过自己的汗水获取报酬来还清所欠债务。不日将恢复学籍,继续完成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