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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咬伤交警 抗拒执法食恶果
2018-12-24 09:35:53 来源:华夏早报 编辑:贺强

导读:民警对吕某进行了三次警告,吕某仍然不配合检查。于是,民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吕某带离驾驶位。

       华夏早报讯(记者 唐博)12月17日,广西桂林一女子吕某驾驶未年检小车被交警拦查,面对交警依法查处,吕某先是大喊“交警打人”,随后更是暴力抗拒执法,咬伤执勤协警。最终,吕某因阻碍执行执法,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10日。

       当天下午17时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大队骑警中队巡逻至辖区西山路时,民警接到缉查布控预警,一辆号牌为“桂CPXXXX”的小车逾期未年检,正行驶在西山路上。17时17分,骑警中队在西山路西山公园路段成功设卡将该车拦截。

       拦停该车后,民警告知驾驶员女子其驾驶的车辆存在逾期未年检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面对检查,驾驶员吕某却只是将证件拿在手上给民警看了一眼后收起,并拒绝将证件交给民警查看。随后民警要求吕某下车接受检查,吕某拒绝,并在车内打起了的电话。

       民警对吕某进行了三次警告,吕某仍然不配合检查。于是,民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吕某带离驾驶位,不料吕某却大喊,“警察打人!我又没犯法!”,并用力捶打、推开执勤民警。期间,民警不断对吕某进行劝导,但吕某依然不服从民警的执法,并抗拒民警的执法,于是民警使用辣椒水将吕某制服。在制服过程中,吕某咬伤两名执勤协警。最后,因吕某驾驶小车逾期未年检,秀峰交警依法扣留其车辆,并将吕某移交至辖区派出所。

       经查,吕某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人民警察正常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吕某阻碍执行执法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吕某驾驶车辆逾期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悉,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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