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实践与体会
文/冯营 王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越深入越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今年5月份,岳阳县委决定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负责,强力推进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截止10月底,全县1188宗、13.6万平方米、市场价值达10.8亿元的国有经营性门店及存量公房彻底理清了租赁关系,实现了统一规范管理。在近三年租金优惠让利过渡期内,每年收取租金1871万元,增加1088万元,增长138.8%。三年后恢复评估租金,每年可收取租金3296万元,增加2512万元,增长320.5%,相当于目前县内最大的工业企业对我县形成的可用财力。同时,通过专项整治,经营户不再承担因违规转让形成的高额租金,建立了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积重难返,非治不可
1983年恢复岳阳县建制后,为促进县城荣家湾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允许县直单位在建办公楼时,将临街商业门面对外出租,鼓励农民“洗脚进城”经商致富。多年来,门面等国有资产被违规层层转租、高价转让,造成国有资产管理混乱、流失严重,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1、资产管理乱
30多年来,有的门面经过多次转手,甚至历经三代人,已无法追溯其来龙去脉,存在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信息不清等现象。一是涉及人员杂。目前的原租户、转租户、经营户中间,既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既有公职人员或者其亲戚朋友,也有历经几代的其他商人;还涉及盲人、回民、越战军人等特殊群体,涉及面十分庞杂。二是牵涉单位多。涉及整治的县直单位有48个,超过县直单位总数的一半。如县农业银行临街34个门店,已9年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最近3年没有缴纳租金,每个门店原来租金没有超过4000元。三是资产数额大。涉及整治的资产市场总价值达到10多亿元,由于租金未与市场同步上调,以及少数门面和绝大部分存量公房被私人无偿占用、借用,每年流失的国有资产收益在2500万元以上。
2、整治推进难
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群体利益调整,其间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层出不穷,整治难度特别大。一是部门出于自身利益,不愿整治。过来一些单位将门面租金收入作为解决经费不足的来源,少数单位甚至私设“小金库”,为干部谋“福利”。如果将国有资产收回统一管理,县直部门的小利益必然受损,因此部门开展整治的意愿不强。二是转租户维护既得利益,对抗整治。转租户占到整治门面的40%以上,他们通过转租门面牟取暴利,将国有资产当作私有财产“世袭罔替”,一旦整治就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对抗。三是经营户怕乱求稳,怀疑整治。不少经营户从他人手中接转门面时花了大笔转让费,每年还需交纳高额租金,担心整治不彻底会影响与原租户的关系,导致随意抬高租金、故意终止合同,因此都抱有观望迟疑态度。
3、社会关注度高
国有资产违规使用的乱象在社会上影响极坏,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公平正义,社会各界反映十分强烈。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曾经多次指出相关问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交相关议案、提案,部分退休老干部多渠道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反映,经营户做生意都不在一条起跑线上,普通群众对此举报也很多。
针对这些情况,县委书记田文静在今年四月份的县委常委会上强调:“我县国有资产违规使用乱象,是恢复县建制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横亘在改革路上的暗礁险滩,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担当进行彻底整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绍东在多次整治工作会上表示:“专项整治工作要触及不少人的既得利益,抵触面肯定很大,难度前所未有,但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我们都必须义无反顾、推进到底!”
二、靶向施策,标本兼治
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主要是从“快、全、稳、长”四个方面下功夫。快,就是从5月初启动到10月份结束,只用不到6个月时间;全,就是县国资公司与各承租户新签合同率达到100%;稳,就是整治过程稳妥推进;长,就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调查摸底,锁定“铁数据”
严把调查摸底的第一道关口,详实掌握相关数据,把基础工作做牢做实。一是全面核实底数。经核实,本次整治共涉及国有出租门店926个,存量公房262套。二是逐户核实租赁关系。通过深入调查、仔细核对各单位上交报表、入户走访,摸清存在违规转租行为的门店371个,无偿占用、转租存量公房210套。三是逐个摸清违规情况。对与违规转租门面相关的公职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在册43人;对违规转租门面数量大、非法获利多的重点租赁户纳税情况进行核查。通过调查摸底,彻底澄清了底子,明确了专项整治任务。
2、统一管理,把握“铁原则”
成立岳阳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有国有出租门店、存量公房收归公司统一规范有序管理。一是统一权属关系。组织国土、房产等部门对每宗国有资产进行测绘、收集资料,将原来各单位分散管理的国有资产全部过户到县国资公司,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统一制作“岳县国资管理”标牌,对每宗资产实行挂牌编号标识。二是统一市场评估。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国有出租门店和存量公房进行评估,科学合理确定租金价格。三是统一签订合同。由县国资公司与相关承租人重新签订合同,资产原属单位协助监管。
3、分类施策,明确“铁要求”
根据前期调查核实掌握的,县整治办依据门面租赁关系,将所有出租门面划分为未转租和已转租两大类型。同时,依据原合同承租期限,又将未转租户区分为合同已到期愿意继续承包、合同未到期愿意继续承包、合同已到期不愿继续承包、合同未到期不愿意继续承包4种情况;将已转租户区分为转租合同已到期、转租合同未到期2种情况。针对这6种情况,我们依法依规制订了各种具体可行的操作处理细则,由利益纠纷各方分别依照操作细则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资产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县整治办人员出面调处,调处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鼓励承租户积极配合整治工作,我们规定在今年9月30日前与县国资公司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按评估租金优惠让利40%。对于极少数租赁关系特别复杂的门店,实行集体会商,“一店一议”“一户一策”。
4、依法处置,用好“铁手段”
县纪委监委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牵头整治责任,积极协调公、检、法、司和税务机关,充分运用法律、纪律、经济等手段,为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运用好纪律手段。凡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支持、不作为的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后查处;凡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支持、不配合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一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诫勉。其中,陈绍东同志亲自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9人次,约谈中他严肃指出:“这次主要是给你们提个醒,我的要求是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希望引起你们高度重视,下次再找你们就没有这么轻松了”。县整治办相关负责人共约谈党员和公职人员13人次,依照整治工作纪律规定对他们作出警示。二是运用好经济手段。对于违规转租、非法获利且数额巨大、拒不配合的转租户,掌握偷税漏税证据,由税务机关依法补缴税款并顶格处罚。三是运用好法律手段。对非法串联、多次组织集体越级上访闹访的首要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共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2人,并直接取消其原有的门面经营权。
5、着眼长远,建立“铁机制”
制定《岳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建立一系列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主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二是建立资金监管机制。所有租金收入全额解缴国库,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三是建立量化管理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详实的国有资产管理台账,让每一宗国有资产权属明确、资产状况明白、租赁关系明晰。四是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严格按租赁合同约定,加强对资产的维修维护。五是建立保值增值机制。对闲置资产及时公开招租,确保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六是建立严格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实行有奖举报,杜绝今后各类违规转租转让等行为的发生。
三、成效明显,体会深刻
我县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效益。特别是通过专项整治,提振了广大干部的精气神,也为今后全县急难险重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我们的体会是: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年初,县委常委会就国有资产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出台《岳阳县违规使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全县违规使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县委书记田文静强调:“国有资产不容侵犯、公平正义不容践踏。”县长曾平原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国有资产是国家财产、人民财产,一分一厘都不能丢。”作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绍东主动请缨,兼任全县违规使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并立下军令状,保证在半年内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陈绍东除在县专项整治办亲自挂帅外,还指派一名纪委常委和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协助整治办日常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委的强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专项整治工作才得以如期完成任务。
2、必须坚持担当作为
整治工作开始之初,不少干部心存疑虑,担心又成“夹生饭”;当租赁户抱团集访闹访时,不少部门开始打退堂鼓,有畏难情绪;当签订合同进入攻坚期,难于推动时,社会各界议论纷纷。面对这种情况,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县委书记田文静表态:“坚决顶住所有压力,破除万难,也要把这件事办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光文强调:“各单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将整治责任层层分解压实。没有办不成的事,只有办不成事的人。”租赁户多次大规模组织到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集访闹访,陈绍东每次都亲自率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接访,与上访人对话,挺身而出,直面矛盾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多次非法集访闹访,陈绍东召集公安、检察、法院主要领导研究打击处理措施,并强硬表态:“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推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必须果断处置,依法严厉打击为首人员,县纪委监委作坚强后盾!”整治任务完成后,县整治办成员姚小孔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强硬态度和全力担当,专项整治肯定中途又会不了了之。”
3、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整治过程中,参与整治的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县整治办人员接听和接待了数不清的电话以及上门诉求的承租户,其中陈绍东同志亲自接待的上访诉求人员达30多批次。县整治办和相关单位1100多名干部主动上门走访承租户7000多人次,妥善化解网络舆情4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00多个。我们的干部就是凭这种扎实的作风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行为,感动、感化着每一个人。原租户徐小超说:“我开始也是很有抵触情绪的,他们对我讲政策,我不听,每天都上门来讲道与理,讲情与法,为了不影响我做生意,特意选择中午和晚上来我店里坐,暖心又贴心。这次整治政策和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一视同仁,我为这些干部点赞。”整治工作结束后,徐小超等多名经营户还特意到县纪委监委、县整治办送了锦旗。整治工作结束后,县委研究决定,今年的租金收益将用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让全县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4、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违规使用国有资产,获利的是极少数,受损的是绝大多数。在推进整治过程中,我们始终把保护承租户的合法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从优先承租权、合理确定租金价格、适度让利等方面综合考虑,既让转租户无话可说,又让原租户无人说话,更让经营户拍手称快。经营户张某说:“这次整治后,不但年租金下降了近4万元,而且再也不必担心转租户随意加租金,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现在生意更好做了,我们的信心也更足了。”
5、必须坚持依法依规
我们严格依照《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制订整治政策文件、操作细则和起草租赁合同文本时,认真查找法律依据,反复征求法律专家意见,多轮进行磋商探讨,逐条仔细斟酌推敲,确保整治工作不与法律相抵触。整治过程中,我们视租赁对象的配合程度,向他们分别下达《关于依法解除原合同的通知》《关于限期重新签订合同的通知》《关于限期腾空门面的通知》等文书,由收件人签名并拍照留证。对偷税漏税、集访闹访的“钉子户”,在证据充分、法律依据充足前提下坚决严厉打击。对此,陈绍东态度十分明确:“现在是依法治国,我们只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就不要怕上访,不要怕扯皮。”被依法重点处理的熊某从拘留所出来后幡然醒悟,对其他转租户讲:“我们的要求确实过分,完全是违法行为,再霸蛮对抗只会吃更多的亏。”
6、必须坚持敬业奉献
县专项整治办一班人牺牲了多个节假日,日以继夜忘我工作,中午晚上加班、在办公室吃快餐成了常态。县整治办成员方林,2017年10月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一个随时随地都可能和生命说再见的人,硬是不肯在家养病,依然坚持和同事一起加班加点。县市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李细雄,父亲因脑溢血住院,而他坚持在一线做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县民政局福利院干部罗芳负责“无话可说”洗车行门店整治,该门店经营户主和员工都是聋哑人。正值八月盛夏,怀孕7个月的罗芳天天上门宣传政策,包里随身带着一个笔记本,沟通交流全靠手写,经过20多天的努力,经营户被罗芳的敬业精神所感动,顺利签下合同。一次整治行动,展现了干部敬业奉献、拼博进取的精神风貌,参与这次整治工作的很多人都感慨:“仿佛回到了激情燃烧的岁月,真切感受到了新时代奋斗的幸福,内心也充满了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