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办案,踏雪无痕
2018-01-31 14:03:45 来源:华夏早报网
我们无愧于自己火热的青春,我们无愧于那个激扬的时代,也无愧于始终坚守的事业。
文/ 谭文革
雪花还在飞飞扬扬。我站在阳台,观赏着这兆示丰年的瑞雪,心情非常愉悦,目光投向了稍远处的街道,只见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人们并未因下雪而停下步伐。街上有小车、行人、摩托等,就是不见骑单车的,正是因为未看到,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当年在大雪中骑车唱歌、踏雪办案的往事来。
那是1991年农历十二月下旬,快要放假过年了,某天的下午四点多钟,斗笠山镇机关总机室一位工作人员急匆匆地来到法庭,告诉我说,他刚接到碧林村干部打来的电话,有两户人家因相邻关系纠纷正准备械斗,请求法庭派人去制止。
我稍加详问就能肯定,此案就是我负责承办的,共有两个案件:一件是相邻关系纠纷,系民事案件;另一件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也就是说,双方在起诉前就已打了一架,有一方当事人即自诉人已构成轻伤。
现在双方又准备械斗,那是必须立即前往制止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一看天色,雪正在下,还越下越大,鹅毛般大的雪花正飘着。我有点犹豫,但就在那一刻,我的理智告诉自己:案情就是命令,不管下雪还是下刀,我都必须立即出发。当时,庭长不在法庭,只有年轻同事老杨在,我把情况跟老杨一说,老杨很支持,愿意同我一起去村里。
当时的法庭没有小车,我和老杨披上法官风衣,戴上法官平顶帽,各自骑上单车就出发了。我们奋力踏车,加速前进,一路上全然不怕冷,更不怕雪。雪花飘落在脸上,有的直接掉落了,也有的贴在脸融化了,我们也不管那么多。
但有一点确实很烦人,我俩都是近视眼,戴着眼镜,雪花贴在镜片上,我们就看不清前方的路。于是,我们干脆摘下眼镜,继续前进,只是速度稍慢一点罢了。
碧林村离法庭大约有十七八华里,路上还有积雪,但我们只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到达时,双方正剑抜弩张,一触即发,形势十分危急,我与老杨迅速冲到双方中间,把双方奋力隔开。
我们当时都未配枪,凭的是正气和公正,靠的是身体和勇气。面对双方挥舞着的锄头、扁担等,我俩毫不畏惧,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村干部也在场全力配合。很快,局面稳控下来,我俩把双方的锄头、扁担都收缴,并交给了村干部。随后,又把双方都劝回了家。
天上的飞雪,此前一直飘过不停,直到这时才小了许多。看到天色已晚,我俩委婉的拒绝了村支书的好意,没有停下休息,而是冒着小雪,跨上单车,哼着小曲,一路开心地向法庭飞驰而去。
回到法庭时,天已快黑了,我俩也几乎全身湿透,但毫无怨言,我们及时成功地制止了一场大的械斗,心里很有成就感。而在当时,我和老杨都只有二十四五岁。
这是一次真实的踏雪办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那一代年轻法官的火热的心、执着的情、无畏的勇和担当的责。我们无愧于自己火热的青春,我们无愧于那个激扬的时代,也无愧于始终坚守的事业。
(写于2018年元月2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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