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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人生】那些年,我们骑单车办案
2018-03-21 09:56:26 来源:华夏早报网

巡回执行搞了半年多,这部心爱的单车也陪伴了我半年多。后来我要去斗笠山工作了,单车当然也跟随着我。

       文/谭 文 革
 
       我到斗笠山法庭报到上班的第三天,那是1991年的3月7日,我回老家取单车。这单车是单位于1990年7月配发给我的,当时我从金石法庭借调到法院机关执行庭工作,执行庭的每位干警都配发了一辆,用于外出办案、执行案件。

       这单车确实很不错,松鹤牌的,系涟源的原省洪源机械厂制造,轮胎钢圈是二六的,且稍有加粗,车子结构坚固,适合乡间越野,骑上坡路时比较省力。

       这辆单车是我当时的宝贝,我特别爱惜。路面太差时我不会骑,以避免车子受损,有时是推着走,有时是扛着走。下乡回来,我总要用毛巾将车擦干净,车子粘有泥土时,我要用水洗一洗,再用毛巾擦干。

       不怕大家笑话,此前我是不会骑单车的,之所以不会骑,是因为我没有单车。分得这辆单车后,我也没怎么去学,尝试了一下,就坐稳了,车子虽摇摇晃晃、左拐右拐,但勉强能一路向前,骑得像模像样,再熟练一下上下车技术,骑单车我算是学会了。

       到城区外不太远的地方执行案件,我与同事们一般都是骑车去,做工作,搞和解。当然,如果是强制执行,因要搬东西或抓人,或去很远的地方执行时,我们还须坐车去。

       下乡巡回执行的次数很多,好几个月里几乎天天下乡,因此单车骑得多,骑车技术也好了起来。那时,街上的单车还少,能拥有一辆单车是许多年轻人的梦想。我每次骑着车从城区穿过时,总会引来一些青少年羡慕的目光,此时我的感觉好极了,蹬车的速度不由加快,车子似乎要飞了起来。

       巡回执行搞了半年多,这部心爱的单车也陪伴了我半年多。后来我要去斗笠山工作了,单车当然也跟随着我。

       3月7日那天,我从六亩塘老家骑上单车,一路向东,奔向我的新单位斗笠山法庭。我那时年轻,充满激情,浑身是劲,越城区,过青烟,走枫坪,入甘溪,到斗笠山,路上没有停顿。尽管路程有30多公里,但对我来说,似乎毫不费力。

       目的地斗笠山到了,本应下车休息,但我意犹未尽,想骑车去前方看看,适时再折返。前方是哪里呢?是娄底城区了。我骑着单车,过香花村、东界村,其后又过增加、石坝等村。我还不想停顿,继续向前,又过惠民、碧林、金铃村,就到了祖师殿,这里已是涟源的边界,再往前不远就是娄底城区了。

       尽管我还想向前,但理性告诉我,还是折返先回法庭吧,应赶回去吃饭了。此时,我才觉得肚子确实有点饿了。回到法庭时,天快要黑了。

       单车就是我的坐骑,有了这匹“宝马”的辅佐,我办案的速度更快了,效率也更高。1991年,我办结各类案件近60件,在今天来看,这个年结案数较低,但在当时却是很高的了。

       当时全庭共有三名正式法官,肖庭长、老杨和我,另有一名审判联络员周老,其编制属当时的斗笠山煤矿。与我们一样,周老也发了法官制服,金红色肩章、平顶帽子、庄严的国徽。除庭长外,我与老杨、周老都是助审员。助审员可以独任审判,也可以担任审判长,总之是有审判权。

       我们四人都有单车。在斗笠山镇、甘溪乡的省道上、乡村公路上,在院落,在田间,在地头,经常可以看到我们的飒爽英姿,看到我们头戴法官帽、身着法官服的矫健熟练地骑着单车的身影。

       别看周老当时已有五十多岁了,可骑单车特有劲,似乎不亚于我们,不管是平路还是上坡,他经常要与我和老杨等年轻人比一比,有时还赢过我们。

       至于我和老杨的骑车比赛,那是经常的,下乡办案时,一上车两人就开始比。如果是平路,他的速度稍快一点;如果是上坡,我一般要稍快点。其实,两人的力气是差不多的,但我的单车钢圈比他的稍小,所以骑上坡我更省力,也更快。

       下乡办案,我们常常风雪无阻。1991年农历十二月的一天,碧林村一件相邻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引发冲突,如不及时制止很可能引起械斗。得知情况后,我和老杨迅速去现场制止,当时正下着鹅毛大雪,我们全然不顾,骑着单车就出发了。

       我俩都戴着近视眼镜,雪飘落至镜片上挡住了视线,无法前进,于是我俩索性取下眼镜,踏雪前行。沿娄涟公路行进了近10公里,终于到达现场。只见双方各有数人,有的手持锄头扁担,有的手握菜刀砍刀等,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我与老杨跳下车,冲到双方中间,组成人墙将双方隔开。我负责劝被告方,老杨负责劝原告方。我俩凭着一身正气、满腔热忱、勇敢的心,终将双方的怒火及时浇灭,将双方手中的刀具、器械等顺利夺下,至此,一场参与人数众多、后果难料的械斗,终于化解了。

       我们趁热打铁,在现场村干部的配合下,召集双方当事人座谈,就地调解。让双方明白“远亲不如近邻”,后又说了“六尺巷”的故事。双方终于明白,打和争只会结下世仇,不如各退一步。矛盾彻底化解了,天上飘着的雪却正浓,当我们骑着单车回到法庭时,全身几乎湿透了。

       1992年8月,我与老杨几乎同时自费购置了摩托车,南方125型的,当时的单价是6500多元,相当于我们当时三四年的工资,在今天则类似于三四十万元的好车了,因此,在当时是够气派的。

       从此以后,我与老杨率先进入了摩托化办案时代,曾经骑着单车下乡办案的时代已成为了历史。那辆心爱的单车呢?我曾收蒇了起来,后来慢慢的淡忘了。
 
 
                                                         (写于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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