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为了国师路的畅通
2018-05-31 15:40:16 来源:华夏早报网
文/谭 文 革
昨天下午,我下班回家,途经市政府原大门口时看到几台大挖机正在拆除一栋老旧房屋。这栋老旧房屋可不简单,它位于已通车的国师路中间,阻碍交通一年多了,有碍瞻观,影响不好。昨天终于拆除了,路也真正畅通了,广大市民很高兴,我也很欣慰,因为这条路也凝聚了我和同事们的心血和汗水。
长期以来,涟源城区的主干道——人民路交通压力大,经常塞车,严重影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大前年,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狠下决心,决定扩建国师路,拉通人民路与交通路的连续线,从而彻底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
道路需拓宽改直,有的地方还要改道修桥,工程量极大,须拆除很多房屋包括部分民宅,要拆除五十六个公房门店,其阻力和难度可想而知。
建设过程中,那些阻力都先后出现了,先是公房门店的几十个租赁经营户在合同已到期的情况下,拒不搬出门店,仍然继续营业。后是须征收的二十余栋私房房主不同意被征收,漫天要价。这样,路边门店和民宅都拆不了,国师路的建设无法推进。
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心急如焚,紧急召开协调会,十多个部门和蓝田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的基调是依法强制拆除,由法院为执法主体,我和另外两名副院长去参加了会议。对我们三位来说,参加这样的会真有压力。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政府也罢,法院也罢,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就国师路的建设来说,对五十六门店的租赁合同关系只能由产权人向法院依法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腾空门店,并申请先予执行;对须拆除的二十余栋民宅呢?只能由政府依法征收,之后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分管民一庭等部门,租赁合同、排除妨碍等属民事纠纷,因而五十六个门店的依法腾空就由我和分管的团队负责了。门店多、阻力大、涉及面广,困难重重,市委政府要求我院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解决。
说实话,我对这类涉及全市重点项目的专项审判服务还是很有经验的。这是涟源的形象工程、利民工程,是功在当代、利在长久的大手笔,我内心是高度赞许和极力支持的,因而我主动表了个硬态,保证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彻底解决,并力争在十五天内落实好。
我和我的团队决定采取拔钉子的方法,对起诉法院的案件选择了三个钉子户开展审判工作。案件由我总指挥,永华庭长挂帅,孝俭副庭长具体承办,民一庭其他同志全力配合。笫一时间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排除妨碍的先予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限被告在三天内自觉履行,否则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为尽量缩小打击面,我们选择了最难的一个租赁经营户为重点,作为我们的主攻方向。每天都有数名法官主动上门去做工作,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在案件僵持不下时即第三天上午,我带领民一庭全体法官亲自上门做工作,明确告诉他主动搬的好处和不主动搬的不利。我还告诉他,如不尽快开始搬迁,三天后就会被法院司法拘留十五天并罚款数万元。
第三天的下午,被告的思想有所触动了,他终于同意搬,但这里有四个门店,要的话必须另租赁四个新门店,他表示力争在第四天租好,第五天开始搬。我向市委政府承诺的时间是十五天,还包括休息日,时间确实不多了,但看到被告态度诚恳,我甘愿冒些风险,同意他第五天开始搬,第八天前搬完。
被告是有诚意的,第五天下午租好了新门店,当天下午开始搬迁,我的团队则每天都去人现场督促。被告如有困难,我们尽力协调解决。
与此同时,我们对另两个钉子户也在做工作,被告开始搬时,另两个钉子户也开始搬。该项目指挥部的同志也在同步做其他租赁户的工作,当我们的当事人开始搬时,他们的也开始搬了。
到了第九天上午,我们的当事人已将门店搬完,全部清空,上午十二时,我们将门店移交给了指挥部。中午,指挥部就组织施工人员开始拆除,对其他门店的拆除也同步进行,近十台挖机同时施工,场面颇为壮观。
我和同事们在现场见证了这一切,这里留下了我们的辛劳和汗水,也有我们的成绩和喜悦。是啊,为了涟源城区这条十分重要又充满艰辛的国师路的畅通,我和同事们是做了贡献的,虽谈不上巨大,但绝不可磨没。
知道的人不多,因而点赞也少,这些都无所谓。我有感而发,并用随笔的形式写下了这些文字,也许几百年之后的人们还能读到这个故事。
(写于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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