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义华
杨志国曾是河北省保定市人大代表、保定市高新区贤台乡中南韩村村支书兼村主任,曾因和保定民警安刚“视频实名举报公安局局长”而受到各界关注。可意味深长的是,这位举报者也成了一位贪腐者。2018年1月9日,保定市中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志国也因受贿500万元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法制晚报 2018年1月9日)
在人们的思维定势中,举报者多是弱者,需要同情,怜悯,容易获得广大百姓的情感支持。举报者的勇气与胆识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很多人敢想不敢做。
不管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都不是容易的事,很多举报人一旦举报以后就担惊受怕,过着提心吊胆的惊慌日子。大众心生怜悯之意,总是替很多实名举报者,匿名举报者担忧,生怕对方打击报复。面对个人与强权的斗争,正义与黑暗的较量,权力与良知的博弈中,不少举报者因此身陷囹圄,不但没有达成所愿,将举报对象绳之以法,自己却走上了举报受到打击陷害的不归路。从此,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耗费的时间、精力、金钱无处找人赔偿外,自己的工作、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更谈不上有幸福感,快乐!有些举报者甚至家破人亡,一生颠沛流离,种种境遇实在令人哀婉叹息。
杨定国是一位举报者,他本应是一位同情和关注的弱者,受到大众的精神保护,得到媒体的关注与呼吁,希望保护举报者。可如今,时间给出的答案却迥异,他居然也是腐败者,令人大跌眼镜,不可思议。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事实告诉我们,永远不要以固定思维去看待问题。每个领域都有各种状况发生,随时有人颠覆你的想象和认知。
举报者也是官员,被举报者也是官员,官员举报官员这种举报结构比例较为少见,一般都会私下达成某种默契与潜规则,翻脸到台面上来举报,非要闹得不可开交,来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的案例还是不多,挺有讽刺意味,举报者沦为腐败者,角色发生反转,与被举报者成为一丘之貉,自己人扳倒自己人,试想,举报者与被举报者会不会关在一个牢房里,他们见面后会怎样对话?会不会有以下的对话内容呢?
“你是什么好货色?自己一屁股的屎,有什么资格举报我?”马永乐说。
“即便我坐牢也要将你绳之以法,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舒服。”杨定国说。
杨定国作为举报者,自身也存在问题,因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抓住把柄对其进行压榨之扰,而只能铤而走险走上举报的道路。官员举报官员很容易是有预谋、有目的的举报,某些官员或许没有“好”与“坏”之分,举报完全是出自于利益的守护与抗争,如此一来,举报者与被举报者其实并没有实质的区别。
举报者与被举报者,多有利益纠葛。比如,个人举报上级,很多都是上级未达成下属的某些要求。上级违反潜规则,行贿后不退赃,又未办事。个人心里不好受,难以平衡,于是,反目,走上举报之路。是其一类。如情妇举报,此类多为情感纠葛,多年的小三难以扶正,官员失信于小三,于是,大家来个撕破脸皮。情妇举报官员屡屡中招,举报后拿下的官员不少,比例较高,因情妇掌握的信息比较多,且精准。
在举报者中,当然也不乏出于维护法治的正义之士,但此类举报者却寥寥无几,占比较少。并未形成气候的出于正义的社会各界个人举报有很多原因,最主要的是劳民伤财,捞不到半点好处,弄不好,羊肉未吃到,还惹一身骚。举报为达成,自己可能受到打击报复,自己的小日子从此受到影响。如何保护举报人,在受理举报时,依法报复举报人,让举报人安然无恙,需要司法竖起铜墙铁壁。
实名举报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属于合法行为。但法律对举报人实行相关保护却不得力,违法现象恣意妄为。个人行为举报某个官员的腐败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少被举报者却打着组织的名义进行报复。在个体对组织的较量中,显而易见,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
在创建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让各类监督都畅通起来,减少腐败,杜绝腐败。让官员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反腐不是某部门、某些人的事情,而应是全民反腐。其中,也包括官员,若官员能够自觉反腐,能够形成内部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良好机制,从内部制约、规范,而从内发现问题往往要比从外部发现问题要容易得多,这对反腐来说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