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张邦毛)广西桂林市要求在空气质量未达标之前不得批准新建混凝土搅拌项目,而桂林市下辖的灌阳县环境保护局却对一新建的混凝土搅拌项目通过了环评,此举近日被桂林市住房城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桂林市住建委)叫停。桂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就算灌阳县的空气质量达标了,全市未达标,也必须严格执行2016年的文件,不能审批新建混凝土搅拌项目。”
停批期间 县环保局通过环评
近日,灌阳县宏发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发水泥)将一份办理建筑资质的报告提交到了桂林市住建委,却遭到该委的驳回。
宏发水泥办理建筑资质一事由来已久,早在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灌阳县环境保护局就对宏发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公示,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宏发水泥,建设地点位于灌阳县西山坪工业园区。
2018年11月28日,灌阳县环保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灌阳县宏发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预搅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文件,该文件对宏发水泥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的环评进行了批复,认为可行。
空气质量未达标之前 桂林全市停批新建混凝土搅拌项目
灌阳县此举则被指违反了桂林市相关文件精神。记者了解到,2016年9月30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一份名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前暂停审批新建混凝土搅拌和预拌砂浆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2016年文件)。
该通知称,2012至2014年,桂林市空气质量持续下降,通过2015年的努力,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PM10和PM2.5仍未达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环境保护部等6部位《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制定的考核目标。
因此,桂林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桂林市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及自治区考核标准前,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审批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建混凝土搅拌和预拌砂浆项目。凡在此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审批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此后的2017年10月23日,桂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桂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理混凝土搅拌和预拌砂浆项目的通知》,该通知称,桂林市部分县(区)存在违规审批(或无审批手续)的混凝土搅拌或预拌砂浆项目在建或生产,为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2016年的通知,自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止,各县(区)自行清理违规混凝土搅拌和预拌砂浆项目。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发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空气质量未达标之前,暂停审批新建混凝土搅拌项目。
桂林空气质量目前仍未达到国家标准
记者调查发现,2019年,桂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自行公布称,桂林市大气污染的一大特点就是PM2.5、PM10占比较高,且PM2.5浓度仍超标严重。也就是说,直到2019年,桂林市的空气质量并未没有达标。
记者在桂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核实了此事,该局一季(音)姓工作人员表示,桂林市的空气质量现在仍未达到国家标准。“桂林空气质量中的PM10在2018年已经达标,但是PM2.5为38,超过国家标准的35。”其透露,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文件要求是针对全市,上级考核的也是桂林市的整体水平,“就算灌阳县的空气质量达标了,全市未达标,也必须严格执行2016年的文件,不能审批新建混凝土搅拌项目。”
桂林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桂林全市空气质量仍未达标。
桂林市住建委:已驳回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11月2日,灌阳县官方媒体今日灌阳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名为《我县全面整治无资质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新闻,文中称,因无证经营,已责令宏发水泥搅拌站停产。
记者联系上灌阳县环境保护局,该局环境保护综合股一工作人员表示,宏发水泥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的环评确实是他们审批通过的,“2016年桂林市政府的文件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宏发水泥符合环评标准我们就批。”
3月6日,宏发水泥还在向外运送混凝土。对此,记者联系上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鹏,其称,“以前(对宏发水泥的非法生产)我们都制止过。我要去了解下,如果属实的话,发现了肯定要处理的。”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联系上桂林市住建委,该局一唐姓科长称,“只要政府没有下文废止2016年的通知,这份文件就依然有效,所有办理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的项目都必须执行2016年的通知精神。”其透露,宏发水泥办理建筑资质的请求已经被该委驳回,原因是“材料不全。”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3月6日上午,宏发水泥向外运送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