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熊宇 黄道华)“耍朋友”不到50天,被恋爱对象拿走20多万元,恋爱告吹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一年多却迟迟不下判,多次催促判决,又只得到“案情复杂,需交审委会”的回复。为此,家住重庆市合川区的教师王文(化名)向华夏早报-灯塔新闻投诉。重庆渝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安武认为,法院一审审理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案情特别复杂的报院长批准后最多延长6个月。
恋爱50天花费20多万元起纠纷
王文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他是重庆市合川区某中学的教师,中年丧妻。2017年5月,他经人介绍与李娟(化名)认识。6月6日李娟微信告诉王文,想要和他组建新家,但必须要先买一辆车,要求他出资买20万元买车,王文借钱转了20万元给李娟,6月中旬,李娟买了车并登记在了她自己名下。没过几天,李娟又说要结婚还要买新房,王文只好再次借钱并按揭购房,但李娟在不出购房款的情况下,要求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在一同前往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得知,产权证只能登记在还款人名下,李娟不同意,两人开始闹分手。
本应6个月结案的审判一年多都未判决
因李娟却拒绝退还20万元购车款,2017年底,王文将李娟起诉至法院于,因为李娟是合川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原则案件转由北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1月11日,北碚区人民法院作为简易案件受理,1月30日审理完后眼看审理期限将至,4月2日,法院发出通知改为普通程序审理,将审理期限再次延长了三个月。
王文告诉记者,期间审判庭也组织过调解,但李娟总找理由推脱,调解无果。“我几乎每周都跟法院办公室打电话,催促审判员闫平平,她都以工作忙、案情复杂为由推脱。”王文称,他还多次去法院询问情况,“都说让等一等。”同时,王文以网络邮件和快递寄件的形式,向北碚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判决,均未得到回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案应该在6个月内审结,为什么一年多时间了还不结案呢?”王文对记者说道。
2018年1月11日的立案通知及开庭传票。
法院:案件复杂需提交审委会
记者联系上此案北碚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闫平平,其以案情涉及当事人隐私为由决拒绝了记者采访。
随后,记者联系上北碚区人民法院监察室,监察室法官称呼调查后再回复。
2019年3月12日,北碚区人民法院监察室法官调查后回复称,因案情复杂重大该案需提交法院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判决。
2018年4月2日法院通知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裁定书。
律师:民事诉讼审理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重庆渝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安武认为,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上都明确规定,法院一审审理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案情特别复杂的报院长批准后最多延长6个月。
梁安武认为本案存在久审不判的违规情况。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对拖延办案的情况早就有过规定,该规定称,故意违反法律、审判纪律、审判管理规定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