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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建筑企业违法发包 其副总经理被指涉嫌非法占有
2019-06-27 15:53:40 来源:华夏早报-灯塔新闻 编辑:贺强

导读:望新建设集团始创于1966年,是一家特级建筑企业,曾荣获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湖南省私营企业100强、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一家成立于1966年的特级建筑企业,竟然将中标的保障性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发包给其公司副总经理个人,导致项目被层层转包,至今拖欠部分民工工资、材料款和工程款。而该副总经理收取了数千万的工程保证金,却没有缴纳给业主方,而进入了其指定的一家石油公司的账户。

       特级建筑企业将保障性住宅小区工程违法发包给个人

       2011年,金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侨房地产)、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新建设集团)中标梅西湖片区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其后,金侨房地产、望新建设集团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后变更为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约定,金侨地产和望新建设集团负责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的建设项目开发与施工,项目总投资5.49亿元,共有17栋高层住宅和一个配套幼儿园。

       然而望新建设集团却并没有自己组织人员对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工程进行建设,而是将整个工程发包给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李学良。李学良与望新建设集团签订合同后,再次将工程转包给湖南省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洲建设集团)和两个名为王伟平、吴泽良的建筑商。

       该项目由于望新建设集团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现在还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和材料款。

       记者了解到,国家住建部早就对违法发包进行了详细定义,该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李学良就是典型的这个规定中的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作为一家特级企业,此举就是知法犯法。”桔洲建设集团负责人曹征东表示。

       对于望新公司非法发包和转包的行为,项目所在地的岳麓区区委政法委在2015年2月9日的一份会议纪要中进行了详细阐述。岳麓区区委政法委指出,金侨房地产和望新建设集团中标后,将全部工程转包给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学良,李学良又将整个工程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分别转包给三个片区承包人,片区承包人又将工程以栋为单位,拆分成若干小包,再转包给十余个实际施工人承包。该委认为,该工程经层层转包,出现了管理混乱,权利义务不明等状况,并导致工程款结算迟迟不能完结,实际施工承包人工程款不能到位等问题的产生。




2015年2月9日岳麓区区委政法委的会议纪要。

       数千万保证金被要求打入一家石油公司

       记者了解到,李学良从望新建设集团承包到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后,向桔洲建设集团和建筑商王伟平、吴泽良等人收取了近300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
因为项目需要缴纳工程质量保修金,“李学良自己并没有这么多的资金交工程质量保修金,就开始四处借钱。”桔洲建设集团负责人曹征东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2011年2月至9月,李学良向他借款83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1年4月8日,望新建设集团与桔洲建设集团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将梅溪湖片区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的7栋房屋发包给桔洲建设集团,此前的830万元借款转为保证金。

       建筑商王伟平和吴泽良也分别缴纳了1000万元的保证金。

       曹征东等人告诉记者,他们的保证金并没有缴纳到望新建设集团或业主方,而且被李学良要求缴纳到他指定的湖南金盛石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记者从湖南金盛石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出具的保证金票据证实了此事,而截至记者发稿,高达近3000万元的保证金并没有退还。

       当地法律人士表示,工程保证金应缴纳给望新建设集团或业主方,如果湖南金盛石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的工程保证金没有转交给望新建设集团或业主方,李学良就有非法占有的嫌疑。

       公开资料显示,望新建设集团始创于1966年,是一家特级建筑企业,曾荣获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湖南省私营企业100强、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上望新建设集团和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两公司并没有对工程保证金的去向作出说明。

       而对于望新建设集团违法发包给个人一事,该集团和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均未回复。




图为梅溪湖片区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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