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3月12日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然而,在2018年,李长青律师辩护的两起案件,就有6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其中有廖海军故意杀人案,案件中廖海军案先后三次开庭审理,最终廖海军以及其父母三人被依法判决无罪。同年,李长青代理苗长文故意伤害案,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苗长文、苗长苓、郑德宽以预谋故意伤害彭力致死案,李长青律师在做了大量细致的分析后,认为起诉书指控不实,基本要件事实不清楚,现有证据仅能达到“怀疑”的水平,未能达到扣死事实的确实充分的标准,最后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人苗长文、苗长苓、郑德宽无罪。
廖海军故意杀人历时19年 先后三次公开审理
2018年8月9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廖海军故意杀人,廖友、黄玉秀包庇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再审认为,廖海军作案动机不明,其供述的作案凶器铁管未提取,所提取的菜刀未做鉴定;关于廖家东屋门下缘提取的血迹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认定是被害人血迹的依据不足。廖海军的供述前后矛盾,且与证人证言之间存在矛盾,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亦不能得到合理排除或解释,各证据之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法院认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决三人无罪。
廖海军案判决书
李长青代理廖海军故意杀人案,自2009年被河北高院发回重审以来,先后经历三次开庭审理。2016年5月2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8月25日第二次开庭,2018年8月9日在唐山中院第三次开庭。终于判决廖海军、廖友、黄玉秀等三人无罪。
宣判后,李长青律师曾经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该案是侦查工作的重大教训,先入为主结论先行害死人,口供为王的办案方式必然出现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当年的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认真审视本案坚持原则办案,这个悲剧将会避免。遗憾的是,因为时间久远,两个不幸的孩子,可能再也无法寻求到公平正义。该案仍然是一个悲剧,无罪宣判仍然不能涂抹出喜剧的色彩,廖海军一家付出了惨重的无法弥补的代价。幸运的是,1999年的案卷还在说话,还有机会让我们听到当年的部分真相;廖海军还活着,还可以继续今后的人生。”
苗长文故意伤害案 辩护律师称,远看像个人,近看是稻草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迁西县三屯营镇彭庄村彭力就补偿问题多次到位于本村的迁西县六宝峪铁矿讨要说法,招致该矿山相关人员河北遵化人徐长坤不满。
2014年3月上旬,徐长坤与在遵化的被告人苗长文预谋找人“教训”彭力。被告人苗长文遂找到其族弟苗长苓及山东同乡被告人郑德宽,让二人去“吓唬”彭力,并让被告人苗长苓与徐长坤商量此事,被告人苗长苓在徐长坤带领下到彭壮暗中熟悉彭力体貌特征后,自同年3月15日至22日,被告人苗长苓、郑德宽多次从遵化驾驶一辆徐长坤提供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前往迁西县三屯营镇彭壮村彭力所住附近找寻守候彭力,伺机进行“教训”。当日10时许,当彭力驾驶摩托车行至迁西县三屯营镇六宝峪村与彭庄村之间路段时,被告人郑德宽、苗长苓驾驶桑塔纳轿车从彭力驾驶摩托车后侧将彭力及其摩托车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被告人苗长苓、郑德宽为此事得到徐长坤给的好处费5000元。彭力被撞击后头部受伤,经送往医院抢救,终因重型颅脑损伤,钱抢救无效于2014年3月25日死亡。
李长青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后,做了大量的细致分析,提出12点理由,认为案件起因没有查清,作案动机无法查实,犯罪是否为被告人实施,甚至作案所用黑色桑塔纳汽车,至今没有查获。
同时,李长青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一辆汽车不同于一把匕首,扔进草丛而不见,如此庞然大物竟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作案工具不查实,直接导致案件关键事实(是否发生碰撞)无法查清。该案表面上看具备一些证据,然而却类似于田里面插的稻草人,离远了看像个人,近看其实就是稻草。
苗长文案判决书
最终,李长青律师认为起诉书指控不实,基本要件事实不清楚,现有证据仅能达到“怀疑”的水平,未能达到扣死事实的确实充分的标准。最后法院法院采纳了李长青律师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三名被告人苗长文、苗长苓、郑德宽无罪。
前几年有人组织“全国百强大律师”评比,交钱就能发证书,闹得沸沸扬扬。李长青律师的辩护使6人被宣告无罪,占2018年公诉案件无罪的1.16%。如果以此指标评比,那李长青律师可真是名副其实的百强大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