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起诉自媒体侵犯名誉权 一审败诉
2019-04-08 16:21:28 来源: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谊兄弟)起诉自媒体侵犯名誉权,被告反诉一案有新进展。今日(4月8日)当事自媒体直面传媒代理律师张新年向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谊兄弟”)起诉自媒体侵犯名誉权,被告反诉一案有新进展。今日(4月8日)当事自媒体直面传媒代理律师张新年向新京报记者出示了判决书,显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华谊兄弟、直面传媒负责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认为文章暗示其偷逃税 华谊兄弟索赔45万元
据了解,直面传媒于2018年6月6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刊发了《风暴降至!税务部门进驻华谊兄弟?业内曝电影圈洗钱内幕与手段!》一文,文章提及了娱乐圈“洗钱”的相关信息,文末引用了一张微信截图,称“华谊跌停,然后,今天朝阳税务局进驻华谊来审查所有的合同,并引发了围观的人群。”并表示“等官方媒体报道为准”。
2018年6月14日,华谊兄弟官方微博宣布,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追究造谣传谣者的法律责任,表示将起诉直面传媒等自媒体。起诉书显示,华谊兄弟认为,上述文章提及的“税务局进驻华谊审合同”等内容是暗示华谊兄弟存在偷逃税款、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嫌捏造事实。文章中捏造的事实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降低了该司的社会形象,给该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截至2018年7月28日,据华谊兄弟统计,该文章阅读量达33481次。
华谊兄弟提出,要求被告立即删除微信公众账号“直面传媒”上发布的侵权文章,并发表原告审核的致歉声明,置顶并至少保留90天以上;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腾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直面传媒负责人则认为,华谊兄弟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发布的声明中,将直面传媒称为“无良媒体”,指称“造谣传谣”等行为,涉嫌侵权。直面传媒据此要求华谊兄弟公开致歉并赔偿100元,于2018年12月10日提出反诉。
该案件于2018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约1小时。直面传媒一方提出针对华谊公司是否偷逃税调查申请,法院表示需进行审查处理,针对直面传媒的反诉也需要给予各方新的举证期限,遂决定延期审理,定于2019年1月25日再次开庭。
法院驳回双方诉讼请求
今日(4月8日),当事自媒体直面传媒代理律师张新年向新京报记者出示了判决书,显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华谊兄弟公司所主张的侵权文章《风暴降至!税务部门进驻华谊兄弟?业内曝电影圈洗钱内幕与手段!》标题未做肯定和明确的事实陈述,文章内容虽引用了未经证实的微信群截图内容,但同时该文章也指出消息“真伪难辨”“需静等有关部门通报或等官方媒体报道为准”,表明被告并未对截图内容进行定性,依据该文章表述,一般公众应可得出涉案微信截图上的爆料仅为传言,未经证实,该文章前半部分并不能诱导一般公众作出不客观及非理性的判断。
法院表示,文章后半部分主要论述影视圈洗钱内容,包括洗钱的方式、优势及主要套路,并未提及原告,内容也并未使用侮辱性语言,也无诽谤原告之意,不构成侵权。被告将关于原告的内容及描述影视圈洗钱内容并列在同篇文章中,确实可能引起部分公众对原告的怀疑,但不能就此认定构成对原告的诽谤。综上,被告直面传媒的行为不构成诽谤。
对于直面传媒反诉华谊兄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定,华谊兄弟发表文章宣称将对“直面传媒”等自媒体提起诉讼。文章中虽有“造谣”、“传谣”等字样,但属于诉前的主观表达,即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造谣和传谣,该措辞并未明显激烈不妥,非恶意贬低被告人格,且没有证据显示因此导致了“直面传媒”关注量减少以及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故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不予支持。法院驳回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直面传媒负责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直面传媒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是否上诉需和法律顾问商议。华谊兄弟公关部工作人员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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