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讯(记者 金松)近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获悉,贵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将逐步在全省落实,且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据悉,贵州省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优先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城镇小区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的,将通过补建、改建、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要求将配套幼儿园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和管理。公办幼儿园占比达不到50%的县(市、区、特区)需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
据了解,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于2019年4月5日前报送省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
各地立足实际,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
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于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于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于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