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萧仲文
驾驶人刘师傅的货车在衡阳一高速故障,高速救援人员表示货物需要吊装。吊机老板让签协议,签字8万不签字20万。之后车子修好,吊机没有作业,对方仍索要5.9万,说“等了20小时”。湖南高速集团通报:3名路政人员被停职调查。(燕赵都市报12月2日)
显然,高速路上“天价施救费”不算新鲜事,刘师傅不是第一个遭遇这种情况的。如果不是被媒体曝光,刘师傅的遭遇不会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相关涉案人员不会被紧急追责问责,下一个李师傅、王师傅一样会被“宰”。现实生活中,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原则,有些驾驶人遭遇“天价施救费”的时候选择沉默应对,姑息养奸让高速路上独家经营的故障救援行为成为肆无忌惮的宰客行为,甚至猖狂到了吊机没有作业仍然索要5.9万元服务费的地步。如此霸道欺凌哪里是施救,分明是占路为王的车匪路霸。
在高速路上,“贵”是常态。就像2元的火腿拿到高速服务站就变成了5元的烫手货一样,高速公路上的服务因为独家经营、封闭管理等原因,都很“高”很“贵”,高速救援也一样,只不过衡阳的“天价施救费”完全超越了合理的认知范围,吐槽比其它服务多而已。
细思原因,高速公路救援市场不是想进就进的,背后有复杂的利益操弄。那些中标得逞的救援机构,仗着垄断市场的优势有恃无恐,对于驾驶人的救援,不管服务质量,只管来了就宰。发生这种情况,既与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没有对接市场明码标价的举措有关,又与行业领域垄断独大,缺乏有效监管有必然联系。
刘师傅不是第一个在高速路上出现车辆故障的司机,更不是最后一个挨“宰”的。但是,刘师傅是幸运的,被“宰”曝光引来舆论助阵,把“天价施救费”的潜规则曝露在媒体的聚光灯下,迫使有关方面迅速出动止息干戈,还了刘师傅公道。反过来,如果刘师傅逆来顺受,“天价施救费”就不会曝光,作恶者还会继续作恶,湖南高速集团的通报就成了奢望。
所以,靠媒体曝光和用户举报惩治“天价施救费”是不够的。如果不规范高速公路施救市场的竞争秩序,剥离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当监管失明与利益交杂糅合,天价救援费就会成不治之症,成为盘踞高速路上的黑恶势力。因此,高速公路施救应该强化服务意识,对接市场明码标价,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定自律规则,严格监管检查,让施救在阳光下运行,断了有些服务机构、服务人员脱缰放飞自我,拿着鸡毛当令箭恫吓驾驶人掏腰包的歪风邪念。如此,才能让驾驶人走上干净纯粹的高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