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四川雅安讯(记者 邓雅江)6月5日,民警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沙坪镇村民刘某某家中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时,发现其院坝花台内种有毒品原生植物器票100余株,且部分罂粟已开花结果,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联合乡镇工作人员依法予以铲除。
经讯问,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供述其种植罂粟花是为了观赏,虽然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不知道会造成多大的危害。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私自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我国对罂粟的种植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植物园的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个人一律禁止种植。刘某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再不会种植罂粟。民警依法对刘某某夫妇依法予以行政处罚500元。
最近一段时间,雨城区连续查处了多起农户非法种植罂粟的案件。警方提醒大家: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如有发现,可以拨打110或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