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讯(首席记者 张邦毛)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截至2020年2月5日,深圳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11宗和疫情防控相关的案件。其中,9宗为涉口罩案,新介入的2宗为涉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案。
图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范某芳,女,64岁,1月21日其从湖北武昌乘坐火车来深探亲。她隐瞒了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在公共场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现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离收治;阮某,男,38岁,1月26日从湖北潜江自驾返深。他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后,拒不遵守居家隔离和每日测量报告体温等要求。连续多日外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刻意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欺骗调查走访人员。现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离收治。2月4日,范某芳、阮某分别被深圳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深圳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情,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深圳市检察院安排专人对区检察院的提前介入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
当前是全民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等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希望广大公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