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山东高密讯(首席记者 张邦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及时严厉打击利用疫情生产、销售假冒卫生防护产品谋取暴利犯罪活动。2月29日上午,高密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与传统庭审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假口罩”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第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仪某宇明知是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仍从被告人周某三、邓某民、周某亮、李某蓉等人处购进后,加价对外销售,销售金额高达1472400元。被告人周某三、周某亮、邓某民生产并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非法经营数额巨大。被告人周某明知是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仍多次从被告人邓某民处购进并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为89100元;第二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蓉生产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在被告人李某坤的帮助下,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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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高密市人民法院充分做好庭前组织筹备工作,成立案件审理协调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两起案件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和驾驭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因案情重大,两起案件均未当庭宣判,法庭宣布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