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院串通湛江徐闻南山码头项目业主张某虹勾结无业游民汤某鸿团伙诈骗工程、串通招投标、违法转包转卖工程,使巨额国有财产非法流入犯罪分子腰包。
汤某鸿,男、1972年10月出生,无正当职业,住长沙市岳麓区。
张某虹,男、1975年9月出生,中交路桥公司香港分公司职员(由香港分公司派驻徐闻港任股东代表)担任股份公司经理。
2014年张某虹告诉汤某鸿徐闻新港的三家股东要建一个南山码头项目(约十几亿元),张某虹问汤某鸿是否愿意参与合作,有没有兴趣来操作此事。汤某鸿听到这个消息后很高兴马上就同意了,愿意和张某虹合伙操作此事。张某虹交待汤某鸿说:他虽然是大股东(总经理)说了可以算数,能做主。但是,还有两家小股东:湛江航运和双泰两家,为了避嫌!张某虹交待汤某鸿此事他不方便露面,要汤某鸿代理他来操控此项目,张某虹并安排他的手下(公司的总工程师郑某进:徐闻南山码头项目工程师)出面协调张某虹、汤某鸿安排的事情,以及他们诈骗工程、串通招投标的前期工作。
从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两年多其间,张某虹、汤某鸿狼狈为奸串通预谋并在郑某进的协助联系下,他们先后勾结收买了(并通过所谓“合法”的招标程序和型式)他们共同选择了:一、招投标代理公司(深圳建星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徐闻县人”和张某虹,郑某进的私下关系很好。二、工程监理公司(广州粤科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源“和汤某鸿、郑某进是好朋友”。三、更重要的是:张某虹、汤某鸿选择了他们的共同好朋友:邓某勇【中交二航院生产经营部】经理(中交第二航务工程设计院)作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经过张某虹、汤某鸿、邓某勇三人的阴谋串通勾结【一个从业主单位、到招投标代理公司、工程监理公司、总承包单位、设计公司、和施工单位等一连串的相互勾结、串通投标团伙犯罪行为在业主张某虹,总承包二航院邓某勇,汤某鸿的阴谋策划唆使下“开工”了】《犯罪证据一、有2015年8月14日汤某鸿和中交二航院广州分院负责人签订的违法合作协议书,犯罪证据二、有汤某鸿代表张某虹和中交二航院代表邓某勇签订的非法合同,见证据》接下来就是十多亿元的国家财产通过他们疯狂掠夺、侵吞通过张某虹、邓某勇策划的“合法”手段掩饰、巧变,再通过工程队层面的“洗白”使脏款慢慢的流进了这伙犯罪分子的口袋。
以张某虹为首的这伙犯罪分子十分的狡诈、猖狂,犯罪的步骤很严密。他们在广州招投标平台、串通招投标的前夜,为了分散知情人和大家的注意,连他们住酒店都十分刻意狡猾的安排: 业主(郑某进)住在广州中山大道的【地中海酒店】(汤某鸿)住在省公安厅旁较场路的【花城宾馆】(王某)《王某是汤某鸿和邓某勇专门请来串通投标的职业枪手,汤某鸿、张某虹指使王某假冒建星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身份进入广州招投标平台,事先和汤某鸿一起参与了徐闻南山码头EPC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的设计,故意设置门槛,为中交二航院量身设置招标条款,将其他设计施工能力比二航院强许多的投标单位打压下去,使中交二航院在徐闻南山码头EPC项目投标顺利中标。王某还有一个目的是代表业主张某虹、郑某进(因业主单位不派人进入)等给参与每个评标专家示意他们为二航院打高分,确保让中交二航院中标》住在广州天河北路、广州市招投标中心旁的酒店。(张某虹)住广州市黄埔大道旁边的【云莱斯堡酒店】。(二航院)邓某勇、张某民(张某民时任二航院项目经理)吕某(广州分院负责人)等人【分别住广州黄埔大道的:云莱斯堡、和番禺广州分院内】《每个酒店都有登记存根和记录为证,同天均可查询》。
从他们集体到广州参加投标的分散居住和串通招投标的阴谋策划、步骤分工就表明这伙人的犯罪经验很专业、老道【特别汤某鸿(己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都是招投标市场上的“枪手”贯犯】。
通过徐闻南山码头业主(股东之一)张某虹的“精心”安排、唆使汤某鸿、王某阴谋串通二航院邓某勇等非法人为操控徐闻南山码头的EPC招投标项目终于得逞给二航院中标了。
这伙丧心病狂的贪腐分子内外勾结、串通投标、诈骗工程到手后,接下来就是各自的利益分配方式及操作模式,怎样将各自的所得分脏部分顺利的转化和洗出脏款(见证据)这伙犯罪分子的手段十分猖獗、狡诈,有一整套掩耳盗铃的手段应付各方面的检查、审计,这伙贯犯为掩人耳目把各个环节做得“合法、合理”使旁人无法识破他们的犯罪真面目。
邓某勇(诈骗工程、串通招标、非法转卖工程的行家贯犯)有长年违法转卖、转包工程的固定同伙【杨某刚(中交二航局付经理,原二航局一分公司经理)和邓某勇是同学又是犯罪同伙】这次邓某勇一伙违法串通把徐闻南山码头项目诈骗到手后又“故技重演”还是同样选择了二航局的杨某刚来合作(杨某刚的小钱柜、一分公司)【邓某勇操控二航院搞了一个所谓的内部招标方案(含水下施工部分,{实则就是他们内部分脏}名义上是二航局一分公司中了标){实际上是:他们以二航局一分公司名义出面挂羊头、卖狗肉。其实就是:邓某勇、张某虹、汤某鸿一伙给二航局一公司交两个点的挂靠管理费用,(并派一分公司的、胡某伍到项目部看着。证据:工地现场所有工人及胡某伍都能证明)所有工程安排施工:还是由邓某勇、张某虹、汤某鸿再来将工程分割小块来转卖给社会上的“野鸡队”和民工“游击队”干活}所有的一切利润全部由施工队转卖之后一层层“洗白”后的脏款再“合法”的进入张某虹、邓某勇、汤某鸿的口袋】下面是他们的分脏部分及转卖多次后的各环节证人和证据:中交二航院徐闻南山码头的设计部分之外的其它施工部分主要分割成为三块:第一块属于二航院邓某勇、袁某喜(原二航院总经理)及二航局的杨某刚所得分脏【水下施工部分:防波堤、炸礁、软基处理、沉箱等等共5.2亿加3.5亿元】他们将这些重要部分的施工当作儿戏每项多次多人转手卖六至七次之多(都有人证、物证及多次转卖合同及协议)基本上大部分是豆腐渣工程,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后遗症。【例如:张某虹的同学、乔某。听说在老家原来在公安部门上班后被单位开除清理出公安队伍后就来投奔张某虹邦助张某虹管理工程项目“洗黑钱”《几年前建的{徐闻新港}有大部分工程都是张某虹私下非法“安排”给乔某干的(张某虹时任{徐闻新港}经理)后来工程质量极差,股东之间意见很大,工程做完后还要再花上几倍的资金来返工造成极坏、极大的社会影响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这次乔烨所干的水下炸礁部分约4千多万元,结果工程没有干好造成将来航道无法通行,还必须返工。乔某反倒还向业主(甲方)要了一亿三千多万元,他跟张某虹勾结还准备再要增加伍千万元工程费用,】《张某虹、邓某勇他们这样内外勾结把国有财产当成了他们发财的小钱柜》
邓某勇所安排转卖非法“洗黑钱”的项目还有:沉箱部分(施工队、苑某)一亿多元。
防波堤施工部分(熊某) 炸礁运输(姚某) 软基处理、防波堤部分(黄某)。
这些都是邓某勇内外勾结张某虹吃里扒外、非法侵吞国有资产通过施工单位“洗钱”所收获脏款二亿元以上。
【注:徐闻南山码头工程EPC的中标价格是9亿1千万元,张某虹勾结邓某勇、汤某鸿一伙胆大妄为,蓄意贪婪,无视党纪国法为达到他们一伙通过南山码头项目发横财的阴谋,挖空心思、无理的变更设计方案达到个人发横财目的无端使《9亿元的EPC项目慢慢演变成20多亿元的黑洞》真是古今少有的天下奇闻!另外两家股东:双泰和湛航都多次提出质疑和抗义都被张某虹这个大股东和邓某勇所忽悠蒙骗】《当时另两个股东没拿到张某虹的犯罪证据》股东之一的湛航董事长:刘某辉就是最好的证人,第二块施工项目的分脏是属于汤某鸿、王某。【这也是汤某鸿参与张某虹、邓某勇团伙犯罪的报酬】主要包括:西护岸防波堤施工(汤某鸿伙同项目部柏龙武一起把这块转卖给了黄某和陈某坚,二人施工。(黄某、陈某坚他们再把这块又转包给了一个叫谢某的人,再由谢某找人来转卖干活)。试问:【一个国家的重点项目,被一伙贪婪的腐败分子《从业主、招标代理、监理公司、二航院总承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一伙上下串通,内外勾结!一个施工项目就要转卖七、八次】,【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第一包是业主给二航院总包,第二包是二航院分包给二航局,第三包是二航局转给汤某鸿,第四包是汤某鸿转卖给黄某、陈某坚,第五包是陈某坚转卖给谢某,第六包是谢某再转给具体施工班组干活的。这都是有根有据可查的,试问这样的层层转卖违法转包它能不是豆腐渣工程吗?将来能不出质量安全事故吗?这伙犯罪分子就是枪毙十次都少了】。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中交二航院相关人等被举报。)
汤某鸿的分脏所得还有(给排水和消防工程)消防工程是汤某鸿转卖给长沙时代消防公司签订合同,再让长沙时代消防转卖给旷某来施工。
【其中在二航院项目部(柏某武)处财务有据可查:消防部分按正常付款后再由二航院多付一千万元给时代消防(提取现金)《作为张某虹、邓某勇内外勾结串通投标买通评标专家贿赂的费用》这是邓某勇、张某虹、汤某鸿投标前商量好由邓某勇伙同二航院广州分院麦某阴谋策划的】。
第三块分脏的项目是最大的,八亿多元,它分配给了徐闻南山码头的大股东、总经理:张某虹的个人口袋【张某虹此人十分阴险、狡诈、老道。他自己从不亲自出面,他早己安排了他从小长大的同学、兄弟代表他出面干活“洗黑钱”他在幕后指使他们】罗某荣(张某虹同学、老乡,无正当职业)首先挂靠北京城建集团来参加二航院的内部招标,在张某虹、邓某勇分脏分配下(北京城建集团)内部中标徐闻南山码头枢纽部分施工七亿多元工程量(北京城建己进场施工将近一年时间)。后因另两家股东双泰和湛航提出质疑,紧追不放。张某虹怕贪腐行为露馅带来后遗症,即和邓某勇阴谋商议,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段,让邓某勇出面开协调会追究工程进度假装责问北京城建集团的代理人罗某荣要他承诺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枢纽工程任务,罗某荣则答复说不行,!【这种偷梁换柱、暗渡陈仓,掩耳盗铃的低劣手法竟然在会上通过了,换成了张某虹和罗某荣的另外一个“名字”(中建三局三公司)这种低劣手段居然骗过了另外两家股东,骗过了徐闻县委县政府,骗过了湛江市交委,骗过了湛江市政府、市长、书记,骗过了广东省交通厅长】这伙犯罪分子还理直气壮说是为了提前完成工期!【更可笑的是枢纽到现在还没做完,即使到明年也完不了工,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中建三局同样是张某虹、罗某荣“洗黑钱”的代理机构》【在徐闻南山港项目部由邓某勇、张某虹开会协调北京城建集团更换成中建三局参与会的成员可以证明、湛江市政府领导可以证实,省交通厅领导也可以证明】《中建三局就是张某虹的洗黑钱机器》。
乔某(张某虹同学) 杨某(张某虹同学)
张某虹的这两个同学就是邦助张某虹作为代言人和“洗黑钱”重要帮手,具体负责协调:徐闻南山码头项目的海沙、河沙供应(原市场价格是不到100元一方,他们的合同价是400多到500元一方,可见此“黑洞”有多深)还有石头、碎石供应。智能化港口设计和施工、强电、弱电、装修工程等等工程利润比较高的项目都进入了张某虹的贪婪口袋,深不见底的分脏“黑洞”。
有人可能会要问:【张某虹、邓某勇、汤某鸿这伙贪腐、诈骗、串通招标、非法转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内外勾结、私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财产严重流入犯罪分子口袋。他们就怎么这样胆大妄为、丧心病狂把国家的巨额财产占为己有(在张某虹和邓某勇内外勾结下致使EPC九亿工程阴谋变更为二十多亿奇闻)】《这伙犯罪分子:张某虹、邓某勇、汤某鸿的共同追求、理想、信仰和爱好都是一样的,“钱”都是为了钱》他们的回答基本都一样:只要搞到了钱(贪腐、诈骗、犯罪)座几年牢不要紧(出来后几个亿怎么也花不完,值得)!太不可思议了,太可悲了。
袁某喜、邓某勇、张某虹等人同是中交系统职员,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借着徐闻南山码头项目的特殊性,抑或是有漏洞可钻的机会,“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便让他们演绎成了违法贪腐、大肆敛财的“大舞台”。我相信这些贪腐分子终有一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也相信他们只是所属企业里极其少数的几个人,但是该大公司由此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和失职失察的责任,也是毋庸置疑,无法否认的。希望中交集团积极查处,莫做睁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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