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镇政府强拆招商项目:官司败诉,又被曝强拆“自导自
2020-10-23 12:01:14 来源:上游新闻

王坛镇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拆除行为行政违法。随着判决书的公布,“政府违法强拆招商项目”一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2018年11月16日,在一阵“轰隆隆”机器声中,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的招商引资项目、该镇最大的生态农业项目——绍兴盛泰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盛泰公司)部分设施建筑,因被指侵占农地被强行拆除。事后,盛泰公司创始人陶荣斌将王坛镇政府及国土部门告上法庭。
经过一审二审,今年9月3日,绍兴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王坛镇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拆除行为行政违法。随着判决书的公布,“政府违法强拆招商项目”一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更有原国土部门知情人士透露,举报强拆行为系当地镇政府“自导自演”的闹剧。

 
10月22日,王坛镇党委书记张志华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时表示,针对盛泰公司的强拆是国土部门重点督查项目,拆除过程中确实存在程序瑕疵。对于“先举报后强拆系政府自导自演”传言,以及政府如何处理整改问题,张志华表示“不便回应”。
 
投资2000多万元的生态农业项目因强拆陷入停摆,且法院判决生效后当地政府一直避而不见,10月21日,陶荣斌就此向绍兴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举报。

政府招商引资,投2000万建生态农业观光基地

 
2008年,作为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招商引资项目,陶荣斌将公司迁回老家绍兴市,并注册成立了绍兴盛泰农产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态养殖项目。
 
2009年11月2日,王坛镇政府王政(2009)52号《关于同意绍兴盛泰农产品有限公司农业生态休闲观光项目搭建生产管理用房及相关设施的批复》中提到,项目搭建生产管理用房及相关设施,选址在王坛镇青坛村罗平岙地块,项目规划面积0.8公顷,其中林地0.8公顷;兴建生产管理用房占地0.4公顷,道路1.27公顷,水池0.13公顷。
 
陶荣斌介绍,他先后承包下王坛镇青坛村罗平岙地块林地831亩,水田16亩,林地承包经营期限48年,水田承包经营期限20年,并与王坛镇青坛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2016年,他还为838亩流转林地办理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同时,按照前期规划,2010年12月和2015年8月,绍兴市政府先后两次批准同意盛泰公司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建设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及相关设施,总面积12亩(性质为林地);其中兴建生产管理用房面积共6亩,用途为仓储及分拣包装。
 
这期间,盛泰公司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修建了种养殖基地、冷库、管理用房、储存仓库、水产养殖池、检测中心等,并聘请村民到公司工作,成为王坛镇最大的生态农业观光基地。

被指侵占农田,三部门联合下文后组织强拆

 
经过10年发展,盛泰公司运营步入正轨。但从2018年初,王坛镇政府多次来盛泰公司称,其项目存在少批多建、侵占土地的情况。同年11月12日,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王坛镇政府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盛泰公司在当年11月13日至14日开展自行整改;11月15日前未整改到位的,柯桥区农林局、区国土局、王坛镇政府将组织力量联合拆除。
 
接到《整改通知》后,陶荣斌多方打听得知,是当地接到举报称其侵占50亩农田多年,现被土地督查部门要求整改。“当地政府之前提到我们修建的水泥路超出规划土地范围,因经过实际测量并未超出2009年的土地批复面积,因此没有拆除。其余设施用房均在批复范围内。”陶荣斌说。
 
被指违法用地后,陶荣斌多次向王坛镇政府提出异议,并上报相关审批材料,但均未被认可。
 
2018年11月16日上午,王坛镇政府派出150人、7台挖掘机,强行拆除了盛泰公司的景观稻穗、围墙,并将铺路石板及硬化水泥地全部挖开。同年12月14日下午,又组织人力拆除了园区配电房等设施用房。经陶荣斌统计,被损坏的设施用房共计700平方米。
 
“说我违法用地,总要给我一个明确说法和违法用地的具体平方数,不能不明不白就拆。”陶荣斌称,当地政府强行拆除的设施中,仅曾提到修建的水泥路有占地情况,从未提及设施用房系违法占地。
未听陈述申辩,镇政府两审被判行政违法

 
2019年2月11日,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受理了盛泰公司诉王坛镇政府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一案。
 
据越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0602行初47号《行政判决书》显示,庭审中王坛镇政府辩称,盛泰公司非法用地行为先后被列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挂牌督办案件”及“大棚房整治对象”,上级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由于盛泰公司的违法建设行为对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造成严重破坏,镇政府才联合林业、国土部门出具了《整改通知书》,后因盛泰公司未及时整改到位,故与林业及国土部门共同帮助盛泰公司进行整改,并非强制行为,只是在盛泰公司自主整改过程中给予帮助。
 
越城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王坛镇政府称拆除构筑物的行为系帮助盛泰公司整改证据不足,且《整改通知书》非行政强制决定,王坛镇政府也未能提供证明系由林业及国土部门联合实施,因此对其辩称不予采信。同时,王坛镇政府在强制拆除涉案建筑物过程中,既未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也未认真听取盛泰公司的陈述和申辩,更未告知盛泰公司依法应享有的救济权利,不符合行政强制的法定程序规范,也违反了行政行为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2019年11月25日,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坛镇政府依据《整改通知书》实施的拆除盛泰公司围墙、道路、构筑物以及供电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越城区法院下达一审判决后,王坛镇政府提出上诉,绍兴市中院受理了此案。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绍兴市中院今年9月3日作出的(2020)浙06行政328号《行政判决书》注意到,王坛镇政府多次提出拆除系联合林业及国土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执法、确认,不属于行政违法。
 
被指联合执法的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含原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却向法庭表示,该局没有实际实施拆除行为,在王坛镇政府牵头整改中确实派人员在场,但目的是为确保王坛镇政府现场拆除建筑符合《整改通知书》附图。因此,不能以其曾与王坛镇政府共同盖章发出《整改通知书》为由,认定为三部门存在互相配合事实联合执法行为。
 
经审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王坛镇政府上诉意见不予采纳,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国土局举报违法占地,镇政府被传“自导自演”

 
近日,随着绍兴市中院终审判决书的公开,“强拆盛泰公司招商项目,是王坛镇政府安排人举报,自导自演”的传言,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两审判决书中王坛镇政府均提到,该案件系上级主管部门接到举报,要求督办的违法用地案件。
 
10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经多方证实了解到,王坛镇政府多次提到的举报信,系2018年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举报盛泰公司存在占用林地的情况,随后该案被列为重大典型案件。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文要求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2018年10月3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督办通知书,并要求挂牌督办。
 
上述通知书附件中提到,举报信称截至2018年6月,绍兴盛泰农产品有限公司共圈占土地52.8亩建造经营性用房,建筑占地、路面硬化共占地14.6亩,目前尚未营业;该公司涉嫌少批多占和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后此事移交至王坛镇处理。
 
当地原国土部门知情人士称,也正是因为这次举报,引发了后续的强拆行为,“举报信是王坛镇政府原有关领导,直接安排王坛镇国土所人员写的。”《整改通知书》下发给盛泰公司后,王坛镇政府还在2018年11月14日向区农林局及区国土部门发出《函告》称,要求配合王坛镇政府对盛泰公司设施进行拆除。
 
陶荣斌称,2018年2月,青坛村有90亩农田被之前承包人荒置,经过村两委会同意,盛泰公司承包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并搭建了两万多平米的蔬菜大棚。时任王坛镇镇长曾带领分管农业副镇长、国土所长等人到青坛村,要求村干部终止和盛泰公司的租赁合同,但被村委干部拒绝。双方矛盾因此产生。
 
镇政府承认强拆有程序瑕疵,后续整改不作回应
 
针对王坛镇被判行政违法,以及举报强拆系王坛镇政府自导自演的传闻,10月22日,王坛镇党委书记张志华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经核查,盛泰公司确实存在未按批准方案建设,以及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用途不符、擅自建设永久性设施等违法行为,王坛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制止,其均未能整改;且违建部分已得到确认,多次制止均未能有效整改。2018年,盛泰公司被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及“大棚房”整治对象后,当地政府非常重视,随后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拆除。
 
对于被判行政违法后是否会进行整改及如何与盛泰公司沟通处理的问题,张志华称,盛泰公司违规用地情况属实,法院判决只是说强拆在程序上违法,对镇政府是否整改不做回应。但他承认,政府在强行拆除过程中,确实存在程序瑕疵。
 
对于当地“举报强拆系王坛镇政府安排国土部门举报,自导自演”的传言,张志华称其正在开会,不便多说。
 
陶荣斌向记者表示,道路及设施房被拆除后,园区断路、断电,冷库仓储已无法使用。投资2000多万元的项目基本停摆,还要承担近百名村民工资。此前村民曾向王坛镇政府联名上书,希望考虑村里实际情况,尽快将园区恢复正常,但始终未得到政府回应。
 
上游新闻记者还了解到,因绍兴市中院终审判决书生效后,王坛镇政府仍毫无动作,也未及时启动追责程序,10月21日,陶荣斌将相关情况向绍兴市纪委监委部门进行了举报。
 
(原题为:《绍兴镇政府强拆招商项目风波:两审官司被判败诉违法,又被曝强拆系“自导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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