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诱因
2020-02-05 22:36:25 来源:华夏早报 编辑:贺强
导读:认定8名医生造谣,无论从程序和实体上都是错误的。
文/戴泽军
2019年12月以来,自武汉发生的病毒性肺炎已于2020年1月30日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2019—nCoV),中国中央政府对2019—nCoV引发的疫情防治极为重视。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指示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
国家卫计委1月20日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世界卫生组织继1月23日宣布暂不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纳入“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不到7天,于1月30日重新确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卫计委1号公告后,1月23日浙江、湖南、海南率先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至1月29日西藏自治区启动,中国大陆进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状态。
在此情况下,各地采取了一些防止人员流动的措施,1月23日10时起武汉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各省市区和海外也中断了与武汉的客流交通。随着疫情的发展,各省区市对辖区的交通也采取了限行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1月30日在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纳入“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虽然不建议对中国采取旅行和贸易限制,但一些国家如美国却告诫美国人不要前往中国旅游,事实上还有更多的针对中外人员交流的阻碍措施。疫情所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很有必要也必须查明疫情产生的原因。
目前,医学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生成机理,即是自然生成还是人为培育尚无定认论,但并不影响对疫情形成、漫延原因的分析,本人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是不可抗力引起的:
首先,疫情不是不可预见。武汉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发现于2019年12月8日,当时有武汉医生,就意识到该病毒与2003年的SARS病毒高度相似,因为有2003年非典疫情的痛苦经历,引起了汉武汉医生的重视,只有救治义务而无话语权的医生在小范围内议论、提醒家人和朋友注意防范。
8名医生因在微信群时如实陈述患者病症,被武汉警方和卫计委认定为谣言,并被约谈和训诫,说明医生已经预见该病毒和病毒可能带来的危害,但官方没有预见这个问题。按正常思维,官方应当听生的,因为医生的判断属于科学范畴,而非谣言。
认定8名医生造谣,无论从程序和实体上都是错误的。如果警方或者卫计委能对8名医生陈述的病毒,启动司法鉴定,集思广益,不难发现该病毒的特征,也不难对该病毒可能产生的疫情作出评估,所以由此引起的疫情是可以预见的。
其次,疫情不是不可避免。新型冠状病毒首先在武汉少数人中感染,因误判不存在“人传人”,未引起武汉市和湖北省官方的重视,也就没有相应的防治措施或防治措施不力,更为不可思议的是还组织大范围群体性聚餐,拟组织派发20万张文化旅游惠民景区入场券等60多项群体性文化活动,典型的麻痹大意。
现在采取的阻断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与正常人的接触措施,如“封城”、“隔离”、“消毒”等,已证明是可以阻止病毒传播的,反推如果当初引起重视,未雨绸缪,是可以避免疫情发生的,至少能够降低疫情的等级和将疫情控制在武汉市或者武汉市的某个区域,也就是疫情是可以抗拒的。
明确疫情的非不可抗力属性,有利于增强战“疫”信心,提升民族精神。如此疫情等级及其防控措施,是绝大多数人未曾经历过的,让人感悟到了死亡的到来,更体会到了国歌声中那句“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的现实情境。但由于疫情的非不可预见性和非不可战胜性,让我们认识到了疫情是可防可控的,进而振奋精神、积极作为,而不会悲观失望、消极等死。国难兴邦,苦难出真情,疫情必定会消亡,生活最终会恢复原位,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不会因此停顿。
明确疫情的非不可抗力属性,有利于依法依规问责失职渎职行为,提升治理能力。刑法规定,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不是犯罪,疫情是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人祸,不是不可抗力,也不是意外事件,对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对构成违纪的则要追究纪律责任,对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伤害和财产的应当依法赔偿,绝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开脱责任,逃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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