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贵州铜仁讯(记者 远方 通讯员 毛茂芳)7月23日下午,贵州省德江县枫香溪镇一村干部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家店面卷闸门和门柱上被人书写了一些侮辱性话语,有损声誉并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请求调查处理。
接报后,德江县公安局枫香溪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走访调查,发现该村村民张某有违法嫌疑。随后,民警将该村民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张某对其在村干部家店面上写字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德江县公安局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