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 姜汉平 曾超云)怀疑自己从连锁药房购买的“当归粉”是劣药,国内知名打假人尚庆风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要求查处,却因检测问题卡了壳。而造成无法出检测结果的原因,要么是受委托检测机构不予受理复检,要么就是以“送检量不足”拒绝检测,这让尚庆风不知道到底该找谁了。
涉案生产企业所在地的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根据初步检测的不合格结果,已对涉案企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仍在调查期间。销售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因检测无法完成,迟迟没有查处结果。
2021年12月3日,尚庆风在湖北长江连锁药房武汉长江恩施街店购买了6瓶“当归粉”,花费了998元,该药由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尚庆风称,服用该药后根本没有效果,遂产生怀疑,其自行送检后发现涉案产品的某成分含量不符合《中国药典》的规范,应属劣药。于是,他便将湖北长江连锁药房武汉长江恩施街店涉嫌销售劣药的情况,举报至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的回复显示“某成分不符合规定”。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在湖北长江连锁药房武汉长江恩施街店内发现现存未销售的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粉”4瓶,批号为:191010,生产日期为:20190910。
随后,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7日,向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提供了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同一批号同一生产日期的“当归粉”共计12瓶进行送检。
2022年3月18日,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回复尚庆风称,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于2021年12月20日把送检样品退回,理由是“此次送检量不足,请补送足量的相同抽样地点的同批号样品。”
回复还称,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向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0日对该公司批号为191010,生产日期为20190910的“当归粉”进行了抽样。但该局至今未收到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验结果。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在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给予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于补充当归粉抽样量的说明》中看到,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样品送检量是600克,而据估算,为保证结果准确,样品抽样量应为1800克,即3倍的检验量。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送检量不足样品被退回。
2022年3月11日,尚庆风又将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粉”涉嫌不合格的情况,投诉到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该局稽查局5月5日回复称,该局将该批中药饮片抽样送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检验结果某一成分不符合规定,该局将该不合格报告书送达生产企业后,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申请复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表示,已于2022年4月27日对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后期将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结果依法查处。但至今尚未有检验结果和查处结果。
尚庆风认为,该批次“当归粉”送检量12瓶乘以56克等于672克,已超过检测需要数量三倍以上,而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却以“送检量不足”为由,不予检测,明显不作为,或涉嫌重大腐败,遂向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实名举报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请求责令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涉案产品检验检测,并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行政责任。
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迟迟没有查处结果,2022年6月10日,尚庆风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涉案“当归粉”的复检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他。
2022年6月17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答复尚庆风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当归粉不合格检验报告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该局已于2022年4月27日对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出具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案件调查期间,行政案卷信息不予公开。
据华夏早报-灯塔新闻了解,尚庆风还于2021年11月26日向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了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阳新路店销售“当归粉”不合法。因对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投诉举报处理不服,他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汉阳区人民政府已依法受理。6月30日,汉阳区人民政府书面通知尚庆风,行政复议决定延期三十日作出。
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回函要求补充抽样量。
另外,尚庆风还在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山海关店购买了4罐“当归粉”,目前已进入诉讼程序。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长江大药房涉嫌销售不合格“当归粉”一事立案调查。
关于尚庆风申请对在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山海关店购买的4罐“当归粉”中某成分的含量进行鉴定,受委托单位微谱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2年6月10日函告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称,该鉴定属于成分分析,无产品成分分析相关标准,故无CMA资质,该鉴定将采用实验室方法对案涉当归粉进行分析。6月21日,微谱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又函告称,该公司已找到符合此次检测需求的实验室,并通过审核,已将该实验室纳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故该公司受理此委托事项涉及某成分的含量的检测,关于该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现已具备CMA资质条件。
尚庆风称,他不理解为什么要组织专家对其涉诉的产品进行审查?微谱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先是说“对检测某成分的含量涉及的标准未通过CMA资质”,该鉴定将采用实验室方法对案涉当归粉进行分析,然而没过几天,又说已具备CMA资质,为什么前后变的这么快?
对此,微谱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负责对接该鉴定的人士回应华夏早报-灯塔新闻称,他们已将所有的问题以函件的方式递交给江岸区人民法院等委托单位,没有义务向媒体回答关于任何技术层面和鉴定方案方面的问题。
针对“当归粉”送检量的问题,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咨询了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该所业务室一位工作人员称,做某成分含量的检测,样品的用量很大,量少了的话,很难检测到,就无法做检测。而送检量的确定的依据则是《中国药典》上的规定。
尚庆风对药品检测所的说法表示反驳,他称,别的检测单位最多为200多克,武汉药品检测所所得到检测数量为青山区市场局提供的三倍多,600多克,足以检测。
云南强发药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生产的“当归粉”是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如果媒体需要了解情况可以与云南和武汉的药监部门联系。
对于尚庆风举报投诉的“当归粉”的查处问题,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称,不便接受采访。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的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
微谱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两种不同说法的函件。